十二师师域内10千伏电力配套提升及改造工程一期施工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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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师师域内10千伏电力配套提升及改造工程一期施工标段

十二师师域内10千伏电力配套提升及改造工程(一期)(施工标段)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十二师师域内10千伏电力配套提升及改造工程(一期)(施工标段)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发【2024】19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改革事务中心,项目总投资6071万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和师本级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十二师师域内10千伏电力配套提升及改造工程(一期)(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十二师师域内

2.3工程规模:新建两进四出环网箱12座、新装柱上断路器24台、电缆3×400mm2型长为8203米、电缆3×300mm2型长为10195米、电缆3×240mm2长为189米、电缆3×70mm2型长为1819米;新立电杆26基、窄基塔9基、150/8型排管长为31636米;新建200/8型排管长为6884米、100/6型通信管长为5285米,敷设48芯光缆2500米、七孔梅花管2064米、PVC-25型保护子管长为21121米、电缆井108口,电力顶管长为653米等设备、材料及土建。拆除架空导线长16842米、电缆长558米、砼杆74基、钢管杆1基、窄基塔14基、断路器12台、柱上变压器1台、变压器1台、五合一配电箱1台等设备及材料。

2.4工期:11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设备采购、施工、调试、试验(含特殊性试验)、试运行及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及费用、建设期全部土地办理及费用、青苗补偿、各项验收、质保期保修服务,配合竣工结算审计等,达到交钥匙工程标准并按国网标准通过送电前的验收。 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2.6本次施工项目计划投资:58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至2023年度或2020年度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相关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3.3申请人业绩要求:自**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1项类似电力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单);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 B 类)),本单位注册,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近三年(**日-至今(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单日期为准)),已完成的类似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单),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

3.6信誉要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信用中国(http://**)、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http://**:8025/dtjghttp://**)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

3.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说明:(1)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及 **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登 (略) 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2)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按照综合排名取前9名。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日00:00时至**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0: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二师分中心(南三路与百园路交叉口西北150米建设环保科技大厦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改革事务中心

地址: (略) 头屯河区景和街经六 (略) 民中心

联系人:冷寒梅

电话:0991-*

招标代理:新疆 (略)

地 址: (略) 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24楼

联 系 人:贾睿豪、卢睿鑫

电 话: *

十二师师域内10千伏电力配套提升及改造工程(一期)(施工标段)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十二师师域内10千伏电力配套提升及改造工程(一期)(施工标段)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发【2024】19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改革事务中心,项目总投资6071万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和师本级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十二师师域内10千伏电力配套提升及改造工程(一期)(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十二师师域内

2.3工程规模:新建两进四出环网箱12座、新装柱上断路器24台、电缆3×400mm2型长为8203米、电缆3×300mm2型长为10195米、电缆3×240mm2长为189米、电缆3×70mm2型长为1819米;新立电杆26基、窄基塔9基、150/8型排管长为31636米;新建200/8型排管长为6884米、100/6型通信管长为5285米,敷设48芯光缆2500米、七孔梅花管2064米、PVC-25型保护子管长为21121米、电缆井108口,电力顶管长为653米等设备、材料及土建。拆除架空导线长16842米、电缆长558米、砼杆74基、钢管杆1基、窄基塔14基、断路器12台、柱上变压器1台、变压器1台、五合一配电箱1台等设备及材料。

2.4工期:11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设备采购、施工、调试、试验(含特殊性试验)、试运行及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及费用、建设期全部土地办理及费用、青苗补偿、各项验收、质保期保修服务,配合竣工结算审计等,达到交钥匙工程标准并按国网标准通过送电前的验收。 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2.6本次施工项目计划投资:58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至2023年度或2020年度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相关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3.3申请人业绩要求:自**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1项类似电力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单);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 B 类)),本单位注册,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近三年(**日-至今(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单日期为准)),已完成的类似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单),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

3.6信誉要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信用中国(http://**)、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http://**:8025/dtjghttp://**)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

3.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说明:(1)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及 **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登 (略) 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2)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按照综合排名取前9名。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日00:00时至**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0: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二师分中心(南三路与百园路交叉口西北150米建设环保科技大厦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改革事务中心

地址: (略) 头屯河区景和街经六 (略) 民中心

联系人:冷寒梅

电话:0991-*

招标代理:新疆 (略)

地 址: (略) 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24楼

联 系 人:贾睿豪、卢睿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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