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医校协作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医校协作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夏 (略) 医校协作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医院服务/ (略) 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宁夏 (略)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14日 18:4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2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线上邮箱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7月05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宁夏恒信达 (略) ( (略) 金凤区阅海商务中心宁夏建 (略) 7楼702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4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嘉豪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 | ||
采购单位 | 宁夏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东路35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老师/09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恒信达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金凤区阅海商务中心宁夏建 (略) 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嘉豪/0951-* |
项目概况
宁夏 (略) 医校协作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0
项目名称:宁夏 (略) 医校协作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在校师生提供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医务室内部日常运行管理、基本医疗服务、慢性病防治、紧急事件应急处理、学校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公共卫生协管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周期协作期限共三年,自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止,协议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2.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3.2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4投标人在中国 (略) (http://**.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3.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3.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4日 至 2024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邮箱
方式:邮箱线上报名:请于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将“特定资格要求”内容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按顺序以P (略) 邮箱(*@*q.com)报名(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公司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代理机构确认后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回复至供应商邮箱。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恒信达 (略) ( (略) 金凤区阅海商务中心宁夏建 (略) 7楼702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预算金额:*.00元/年。本周期协作期限共三年,协议一年一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址: (略) (略) 东路350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恒信达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阅海商务中心宁夏建 (略) 7楼
联系方式:陈嘉豪/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嘉豪
电 话: 095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夏 (略) 医校协作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医院服务/ (略) 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宁夏 (略)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14日 18:4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2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线上邮箱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7月05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宁夏恒信达 (略) ( (略) 金凤区阅海商务中心宁夏建 (略) 7楼702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4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嘉豪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 | ||
采购单位 | 宁夏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东路35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老师/09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恒信达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金凤区阅海商务中心宁夏建 (略) 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嘉豪/0951-* |
项目概况
宁夏 (略) 医校协作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0
项目名称:宁夏 (略) 医校协作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在校师生提供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医务室内部日常运行管理、基本医疗服务、慢性病防治、紧急事件应急处理、学校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公共卫生协管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周期协作期限共三年,自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止,协议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2.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3.2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4投标人在中国 (略) (http://**.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3.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3.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4日 至 2024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邮箱
方式:邮箱线上报名:请于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将“特定资格要求”内容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按顺序以P (略) 邮箱(*@*q.com)报名(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公司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代理机构确认后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回复至供应商邮箱。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恒信达 (略) ( (略) 金凤区阅海商务中心宁夏建 (略) 7楼702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预算金额:*.00元/年。本周期协作期限共三年,协议一年一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址: (略) (略) 东路350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恒信达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阅海商务中心宁夏建 (略) 7楼
联系方式:陈嘉豪/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嘉豪
电 话: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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