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拨付2024年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三、四级项目资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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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拨付2024年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三、四级项目资金的公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拨付20 (略)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

(略) 试点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

转型三、四级项目资金的公示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 (略) 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3〕4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 (略)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国家中小企业数 (略) 试点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三、四级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津工信中小企服〔2024〕7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第三方评审机构,经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拟对20 (略)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国家中小企业数 (略) 试点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三、四级项目共4995万元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日至6月21日,在此期间,接受社会各界对有实质性异议的进行实名举报。可在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表明真实身份,提供书面的异议理由,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的,应在书面材料上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和有效联系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严格保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附件:20 (略)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国家中小企业数 (略) 试点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三、四级项目资金计划表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日

(联系处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发展处

联系电话:022-*)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拨付20 (略)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

(略) 试点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

转型三、四级项目资金的公示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 (略) 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3〕4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 (略)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国家中小企业数 (略) 试点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三、四级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津工信中小企服〔2024〕7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第三方评审机构,经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拟对20 (略)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国家中小企业数 (略) 试点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三、四级项目共4995万元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日至6月21日,在此期间,接受社会各界对有实质性异议的进行实名举报。可在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表明真实身份,提供书面的异议理由,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的,应在书面材料上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和有效联系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严格保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附件:20 (略)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国家中小企业数 (略) 试点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三、四级项目资金计划表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日

(联系处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发展处

联系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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