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肉牛产业展示馆布展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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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肉牛产业展示馆布展工程

(略) 莲花县肉牛产业展示馆布展工程

项目概况

(略) 莲花县肉牛产业展示馆布展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莲购2024B*

项目名称: (略) 莲花县肉牛产业展示馆布展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3 元

最高限价:*.93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莲购2024B* 莲花县良坊镇人民政府_其他公用运转支出 1 *.93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资格审查实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本项目的采购中提供了规定格式的书面承诺后,可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应提供规定格式的信用承诺函,采购人可以在确定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对提供虚假承诺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08:00 至 **日 17: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莲花县良坊镇人民政府

地址:莲花县良坊镇富民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宇久工程项目 (略)

地址:莲花县金城大道中段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女士

电话:*

(略) 莲花县肉牛产业展示馆布展工程

项目概况

(略) 莲花县肉牛产业展示馆布展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莲购2024B*

项目名称: (略) 莲花县肉牛产业展示馆布展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3 元

最高限价:*.93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莲购2024B* 莲花县良坊镇人民政府_其他公用运转支出 1 *.93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资格审查实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本项目的采购中提供了规定格式的书面承诺后,可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应提供规定格式的信用承诺函,采购人可以在确定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对提供虚假承诺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08:00 至 **日 17: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莲花县良坊镇人民政府

地址:莲花县良坊镇富民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宇久工程项目 (略)

地址:莲花县金城大道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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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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