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夏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第三方评估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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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宁夏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第三方评估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

项目编号: NXAL-2024-005

项目名称: 2024年宁夏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第三方评估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年度重点任务评估 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年度重点任务评估 其他调查和民意测验服务 1 详见采购文件 *
编制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及信息化相关领域技术导则; 采购基于房屋建筑物灾害风险普查回流数据的可视化应用融合服务、采购面向企业及人员的电子签章、签名服务、扩充工改移动端功能、编制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及信息化相关领域技术导则;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1 详见采购文件 *
编制宁夏建筑工程信息模型设计导则 编制宁夏建筑工程信息模型设计导则 工程设计前咨询服务 1 详见采购文件 *
数量合计: 3 预算合计: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号要求,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其投标价格给予的价格扣除按较高比例扣除。】(4)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仅提供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如不提供本承诺书须提供财务会计制度);(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如不提供本承诺书须提供2024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养老和医疗缴费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08:53:00 至 **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联系电话:*按1键咨询,办理地点: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 4.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
地 址: (略) 文化西街69号
联系方式: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悦海新天地A座公寓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马海龙
电话: 095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金晓晨 陈工
电话: *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宁夏 (略)

发布日期: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

项目编号: NXAL-2024-005

项目名称: 2024年宁夏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第三方评估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年度重点任务评估 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年度重点任务评估 其他调查和民意测验服务 1 详见采购文件 *
编制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及信息化相关领域技术导则; 采购基于房屋建筑物灾害风险普查回流数据的可视化应用融合服务、采购面向企业及人员的电子签章、签名服务、扩充工改移动端功能、编制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及信息化相关领域技术导则;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1 详见采购文件 *
编制宁夏建筑工程信息模型设计导则 编制宁夏建筑工程信息模型设计导则 工程设计前咨询服务 1 详见采购文件 *
数量合计: 3 预算合计: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号要求,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其投标价格给予的价格扣除按较高比例扣除。】(4)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仅提供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如不提供本承诺书须提供财务会计制度);(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如不提供本承诺书须提供2024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养老和医疗缴费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08:53:00 至 **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联系电话:*按1键咨询,办理地点: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 4.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
地 址: (略) 文化西街69号
联系方式: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悦海新天地A座公寓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马海龙
电话: 095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金晓晨 陈工
电话: *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宁夏 (略)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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