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动核酸提取纯化仪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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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核酸提取纯化仪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全自动核酸提取纯化仪 JSZC-*-YSJS-G2024-000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经济开发区留学生创业园(西北门)1号212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YSJS-G2024-0009

项目名称:全自动核酸提取纯化仪

预算金额:7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70万元

采购需求:

一、采购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1

全自动核酸提取纯化仪

1

二、基本配置与主要技术要求

全自动核酸检测样本处理系统

1、提取设备需配备至少8个独立的移液通道;

2、提取设备各移液通道可以独立编程,各通道具有独立动态定位系统(DPS);

3、提取设备采用空气置换加样原理;

4、提取设备具有气体位移监控技术(MAD);

▲5、提取设备具有双重(电容/压力)液面探测技术,可以准确的探测到不同类型液体位置;

6、核酸提取设备具有吸放液监控技术,可以实时监控非正常移液情况,如凝块、气泡等;

▲7、提取设备采用CO-RE柔性取针技术,避免因机械碰撞损坏移液通道,同时降低丢弃TIP头过程中气溶胶的产生,同时保证通道与吸头间的绝对密封;

★8、提取设备采用自动扫码,自动装载技术;

9、样本转移、核酸提取、扩增反应液配置,扩增体系分配整个过程设备自动完成,无需人员干预。

10、具备ADP主动防滴漏技术,可有效避免移液过程中液体从TIP中流出,滴落;

11、核酸提取过程中,通过底部吸磁完成核酸纯化,避免磁珠脱离反应容器直接与空气接触造成核酸降解和气溶胶污染。

▲12、核酸提取设备必须能与采购人现使用的核酸试剂匹配,投标人需要提供匹配证明;

▲13、吸液分液全过程质量保障:可以实时监控并记录吸液、移液、分液过程中加样通道内压力曲线的变化,实现对整个分液过程的精确监控和溯源

★14、用配套移液吸头1000微升吸液精度要≦1.5%;50微升吸液精度要≦2.5%;

★15、中标人负责与采购人现使用的LIS系统信息对接并承担对接费用,双向通讯,实现数据传输。

三、售后服务

1、质保期整机≥3年,免费校准维护每年两次以上,终身维修。

2、接到*方报修后*方将派维修人员2小时响应,6小时之内到达现场。

3、保修期内,任何由制造商选材和制造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免费维修。保修期外不收取维修费等,仅收取配件更换成本费。

4、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应具备24小时售后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到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

2.若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若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

4.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5.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6.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设备,需具备以下特定资格:

①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若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若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日至**日,每天09: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经济开发区留学生创业园(西北门)1号212室

方式:现场报名或者电子邮箱报名

售价:3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经济开发区留学生创业园(西北门)1号21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中心血站

单位地址: (略) 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04号

联系人:谢峰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永实 (略)

单位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9号内1幢1615室

联系人:张维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维

电话:*

项目概况

全自动核酸提取纯化仪 JSZC-*-YSJS-G2024-000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经济开发区留学生创业园(西北门)1号212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YSJS-G2024-0009

项目名称:全自动核酸提取纯化仪

预算金额:7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70万元

采购需求:

一、采购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1

全自动核酸提取纯化仪

1

二、基本配置与主要技术要求

全自动核酸检测样本处理系统

1、提取设备需配备至少8个独立的移液通道;

2、提取设备各移液通道可以独立编程,各通道具有独立动态定位系统(DPS);

3、提取设备采用空气置换加样原理;

4、提取设备具有气体位移监控技术(MAD);

▲5、提取设备具有双重(电容/压力)液面探测技术,可以准确的探测到不同类型液体位置;

6、核酸提取设备具有吸放液监控技术,可以实时监控非正常移液情况,如凝块、气泡等;

▲7、提取设备采用CO-RE柔性取针技术,避免因机械碰撞损坏移液通道,同时降低丢弃TIP头过程中气溶胶的产生,同时保证通道与吸头间的绝对密封;

★8、提取设备采用自动扫码,自动装载技术;

9、样本转移、核酸提取、扩增反应液配置,扩增体系分配整个过程设备自动完成,无需人员干预。

10、具备ADP主动防滴漏技术,可有效避免移液过程中液体从TIP中流出,滴落;

11、核酸提取过程中,通过底部吸磁完成核酸纯化,避免磁珠脱离反应容器直接与空气接触造成核酸降解和气溶胶污染。

▲12、核酸提取设备必须能与采购人现使用的核酸试剂匹配,投标人需要提供匹配证明;

▲13、吸液分液全过程质量保障:可以实时监控并记录吸液、移液、分液过程中加样通道内压力曲线的变化,实现对整个分液过程的精确监控和溯源

★14、用配套移液吸头1000微升吸液精度要≦1.5%;50微升吸液精度要≦2.5%;

★15、中标人负责与采购人现使用的LIS系统信息对接并承担对接费用,双向通讯,实现数据传输。

三、售后服务

1、质保期整机≥3年,免费校准维护每年两次以上,终身维修。

2、接到*方报修后*方将派维修人员2小时响应,6小时之内到达现场。

3、保修期内,任何由制造商选材和制造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免费维修。保修期外不收取维修费等,仅收取配件更换成本费。

4、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应具备24小时售后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到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

2.若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若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

4.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5.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6.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设备,需具备以下特定资格:

①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若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若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日至**日,每天09: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经济开发区留学生创业园(西北门)1号212室

方式:现场报名或者电子邮箱报名

售价:3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经济开发区留学生创业园(西北门)1号21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中心血站

单位地址: (略) 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04号

联系人:谢峰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永实 (略)

单位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9号内1幢1615室

联系人:张维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维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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