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教学综合楼教学家具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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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教学综合楼教学家具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浙江 (略) 教学综合楼教学家具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LH-Z(H)-YX*

项目名称:浙江 (略) 教学综合楼教学家具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浙江 (略) 教学综合楼教学家具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

开标时间:**日 13: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日、**日和**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日、**日和**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备份投标文件:1)根据“ (略)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次采购允许供应商递交备份投标文件,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本项目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但由于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而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备份投标文件:1份。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BFBS格式),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存储提供)。U盘盘面上粘贴标签,标注单位名称,装入一个外包封袋中进行邮寄。邮寄时,外包封袋上可不注明单位名称,但应注明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邮寄地址为: (略) 萧山区钱江世纪城保亿中心A幢10楼,倪椿霞,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com,拒绝到付。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超过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按未提供处理。(2)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5、因本次采购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请各供应商自备可联网的电脑及CA锁,最终报价由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提供。
6、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采购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登*“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
7、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_2/2018/12-28/2573.html)。
8、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须到场,在线响应即可(通过政采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等)。
9、本项目实行网上采购,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
10、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采购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11、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或“政采贷”平台网页( http://**)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滨江区浦沿街道滨文路51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鲁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吴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萧山区钱江世纪城保亿中心A幢10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所璐、倪椿霞、欧阳南铠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陈翟飞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略) 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 (略) 上城区四季青 (略) 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项目概况

浙江 (略) 教学综合楼教学家具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LH-Z(H)-YX*

项目名称:浙江 (略) 教学综合楼教学家具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浙江 (略) 教学综合楼教学家具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

开标时间:**日 13: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日、**日和**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日、**日和**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备份投标文件:1)根据“ (略)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次采购允许供应商递交备份投标文件,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本项目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但由于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而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备份投标文件:1份。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BFBS格式),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存储提供)。U盘盘面上粘贴标签,标注单位名称,装入一个外包封袋中进行邮寄。邮寄时,外包封袋上可不注明单位名称,但应注明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邮寄地址为: (略) 萧山区钱江世纪城保亿中心A幢10楼,倪椿霞,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com,拒绝到付。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超过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按未提供处理。(2)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5、因本次采购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请各供应商自备可联网的电脑及CA锁,最终报价由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提供。
6、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采购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登*“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
7、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_2/2018/12-28/2573.html)。
8、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须到场,在线响应即可(通过政采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等)。
9、本项目实行网上采购,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
10、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采购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11、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或“政采贷”平台网页( http://**)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滨江区浦沿街道滨文路51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鲁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吴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萧山区钱江世纪城保亿中心A幢10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所璐、倪椿霞、欧阳南铠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陈翟飞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略) 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 (略) 上城区四季青 (略) 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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