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淠河国家湿地公园外来物种清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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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淠河国家湿地公园外来物种清理招标公告


(略) 城区新老淠河综合管理处委托,安徽 (略) 就下列所需服务进行询价,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Z-*

2、项目名称:2024年安徽淠河国家湿地公园外来物种清理项目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最高限价:5万元

5、采购需求:安徽淠河国家湿地公园恢复重建区(寿春路桥至城北橡胶坝下游3公里处)两岸河堤护坡及滩地,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6、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同时落实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3、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询价文件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须包含联系方式)、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到安徽 (略) 招标采购部领取(地址:佛子岭路与安丰路交汇处-振兴M大厦(A座)19楼)。*@*q.com领取询价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淠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新安大桥与河西景观大道交叉口向北300米淠河西岸景观带内)二楼会议室。

3、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宜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七、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城区新老淠河综合管理处

地址: (略) 淠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新安大桥与河西景观大道交叉口向北300米淠河西岸景观带内)

联系方式:0564-*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佛子岭路与安丰路交汇处-振兴M大厦(A座)19楼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0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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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城区新老淠河综合管理处委托,安徽 (略) 就下列所需服务进行询价,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Z-*

2、项目名称:2024年安徽淠河国家湿地公园外来物种清理项目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最高限价:5万元

5、采购需求:安徽淠河国家湿地公园恢复重建区(寿春路桥至城北橡胶坝下游3公里处)两岸河堤护坡及滩地,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6、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同时落实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3、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询价文件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须包含联系方式)、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到安徽 (略) 招标采购部领取(地址:佛子岭路与安丰路交汇处-振兴M大厦(A座)19楼)。*@*q.com领取询价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淠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新安大桥与河西景观大道交叉口向北300米淠河西岸景观带内)二楼会议室。

3、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宜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七、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城区新老淠河综合管理处

地址: (略) 淠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新安大桥与河西景观大道交叉口向北300米淠河西岸景观带内)

联系方式:0564-*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佛子岭路与安丰路交汇处-振兴M大厦(A座)19楼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0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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