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湘潭市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关爱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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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湘潭市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关爱项目比选公告

   (略) 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促进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3〕61号)和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24〕24号)《关于开展“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主题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 (略) 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关爱项目。现对项目承接方进行公开比选,邀请符合下列条件的机构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 (略) 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关爱项目。   (二)项目内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第三方机构针对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心理健康测评、个案服务、心理团辅等关爱服务措施,提升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水平,帮助他们身心健康成长。   (三)项目实施时间: 2024年7月-2024年11月   (四)项目资金预算: 10万元   二、具体任务   1.在遵循自愿的原则下, (略) 年满10周岁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和筛查。重点针对湘潭县、 (略) (略) 的农村籍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要求测评和筛查的儿童不少于1000名。   2.对评估筛查或基层反馈存在精神关怀缺失、遭受家庭创伤等需要心理关爱的15名儿童,提供人际调适、精神慰藉、心理疏导等专业性关爱服务,帮助链接资源,构建支撑体系。要求每名个案不少于5次服务。   3.选取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较多的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开展20场心理健康团辅活动。   4.通过项目实施, (略) 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状况形成课题报告。   5.撰写项目总体报告。   三、项目要求   1.加强业务培训。承接机构在项目启动前应组织人员培训,学习掌握《未保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以及国、省、市关于儿童福利工作、儿童心理健康关爱的相关政策文件。   2.合理制定工作方案。方案要有针对性,内容要包含具体工作措施、方式方法、步骤、进度安排、任务分工、参与人员名单、资金预算等内容。   3.资金使用规范。资金管理遵循“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原则,使用范围要符合规定,经费预算和开支要清晰、合理。有独立的账套或按项目分列账务。不得利用项目收取任何费用。   四、承接机构资质   1.承接方应符合《 (略)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参与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6. (略) 级以上荣誉或者近三年内承接过政府购买儿童服务类项目、心理服务类项目的机构优先考虑。   五、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日――21日止。(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经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项目比选。   (二)报名地点: (略) 雨湖区广云路6 (略) 民政局儿童福利科526室。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将被拒绝参与项目。(联系人:曾媛,联系电话:*)   项目比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请参加比选的代表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
   (略) 民政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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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促进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3〕61号)和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24〕24号)《关于开展“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主题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 (略) 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关爱项目。现对项目承接方进行公开比选,邀请符合下列条件的机构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 (略) 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关爱项目。

  (二)项目内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第三方机构针对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心理健康测评、个案服务、心理团辅等关爱服务措施,提升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水平,帮助他们身心健康成长。

  (三)项目实施时间: 2024年7月-2024年11月

  (四)项目资金预算: 10万元

  二、具体任务

  1.在遵循自愿的原则下, (略) 年满10周岁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和筛查。重点针对湘潭县、 (略) (略) 的农村籍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要求测评和筛查的儿童不少于1000名。

  2.对评估筛查或基层反馈存在精神关怀缺失、遭受家庭创伤等需要心理关爱的15名儿童,提供人际调适、精神慰藉、心理疏导等专业性关爱服务,帮助链接资源,构建支撑体系。要求每名个案不少于5次服务。

  3.选取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较多的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开展20场心理健康团辅活动。

  4.通过项目实施, (略) 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状况形成课题报告。

  5.撰写项目总体报告。

  三、项目要求

  1.加强业务培训。承接机构在项目启动前应组织人员培训,学习掌握《未保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以及国、省、市关于儿童福利工作、儿童心理健康关爱的相关政策文件。

  2.合理制定工作方案。方案要有针对性,内容要包含具体工作措施、方式方法、步骤、进度安排、任务分工、参与人员名单、资金预算等内容。

  3.资金使用规范。资金管理遵循“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原则,使用范围要符合规定,经费预算和开支要清晰、合理。有独立的账套或按项目分列账务。不得利用项目收取任何费用。

  四、承接机构资质

  1.承接方应符合《 (略)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参与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6. (略) 级以上荣誉或者近三年内承接过政府购买儿童服务类项目、心理服务类项目的机构优先考虑。

  五、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日――21日止。(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经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项目比选。

  (二)报名地点: (略) 雨湖区广云路6 (略) 民政局儿童福利科526室。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将被拒绝参与项目。(联系人:曾媛,联系电话:*)

  项目比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请参加比选的代表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


   (略)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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