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县镇凤桥村乡村旅游开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老县镇凤桥村乡村旅游开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老县镇凤桥村乡村旅游开发项目已由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社会〔2024〕18号文件及平发改招标核字〔2024〕2号文件核准,参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HCG2024-008

2.项目名称:老县镇凤桥村乡村旅游开发项目

3.工程概况:1.在陈家坡片区土地,栽种油菜葵花等,配套建设花海步道和旅游打卡地;2.接通硬化道路,道路改造提升,增加会车道、边沟及排水排污;3.加固维修便民吊桥一座,对现有停车场场地进行硬化,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4.工程地点:老县镇凤桥村

5.工 期:90日历天

6.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本次工程招标最高限价为:*.45元)

7.资金来源:上级补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供应商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供应商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 (略) 财政厅关 (略) 中小供应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供应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承诺书);

(5)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截止时间近半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 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已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已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磋商,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三、磋商文件获取

时间: **日 至 **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开标时间: ** 日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1)投标供应 (略) 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并下载扩展名为(*.SXSZF)的电子磋商文件;

(2)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4)“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平利县老县镇凤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老县镇凤桥村

联系人:陈开增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汉滨区南环路泰子府6栋2单元3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

(略)

**日

项目概况

老县镇凤桥村乡村旅游开发项目已由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社会〔2024〕18号文件及平发改招标核字〔2024〕2号文件核准,参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HCG2024-008

2.项目名称:老县镇凤桥村乡村旅游开发项目

3.工程概况:1.在陈家坡片区土地,栽种油菜葵花等,配套建设花海步道和旅游打卡地;2.接通硬化道路,道路改造提升,增加会车道、边沟及排水排污;3.加固维修便民吊桥一座,对现有停车场场地进行硬化,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4.工程地点:老县镇凤桥村

5.工 期:90日历天

6.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本次工程招标最高限价为:*.45元)

7.资金来源:上级补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供应商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供应商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 (略) 财政厅关 (略) 中小供应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供应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承诺书);

(5)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截止时间近半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 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已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已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磋商,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三、磋商文件获取

时间: **日 至 **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开标时间: ** 日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1)投标供应 (略) 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并下载扩展名为(*.SXSZF)的电子磋商文件;

(2)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4)“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平利县老县镇凤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老县镇凤桥村

联系人:陈开增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汉滨区南环路泰子府6栋2单元3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

(略)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