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达拉宫数字体验馆”前期咨询服务工作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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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达拉宫数字体验馆”前期咨询服务工作招标公告

为加快培育发展西藏自治区文化旅游新质生产力,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拟就“布达拉宫数字体验馆”项目前期设计、咨询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合作企业,现邀请潜在合作企业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

“布达拉宫数字体验馆”项目前期咨询服务。

二、项目内容

为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布达拉宫数字体验馆”项目提供专业咨询服务,为项目投融资提供建议方案服务。

三、经费预算

相关费用由磋商企业自行自理。

四、磋商方式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西藏自治区2023—2024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等相关规定,通过“文化西藏”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磋商公告,公告期为5天。

(二)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合作企业,采取综合评选方法,综合考量各参竞企业资质、企业业绩、工作案例和企业信誉等情况,好中选优,确定一家企业开展合作。

(三)选定合作企业后,按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内控制度,逐级呈报,按照授权签订合同。

五、资质审查

由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成立评审小组,对意向合作企业资质进行审查,主要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证明文件等;企业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业务范围、人员规模、业务开展情况等。

六、竞争磋商

(一)参竞企业资格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型企业,参与施工管理的文化和旅游相关基础设施项目达100亿元以上。

2. 具有文化和旅游项目策划、投资、建设、运营等相关经验, (略) 场反响热烈,表现突出。

(二)参竞步骤

1. 意向企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2024年6月18日18:00止),*@*63.com提交意向合作资料,此资料应当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相关证明文件等。

2. 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按照投标意向资料遴选三家以上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磋商,遴选结果将于2024年6月21日24:00前,通过预留联系方式逐一告知。

3. 参与企业接到通知后,于2024年6月20日10:00前抵达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略) 城关 (略) 2号)南楼112办公室完成签到(如确无法现场参加,可通过线上会议进行磋商)。

4. 参与磋商企业的相关资料自行保管。

5. 此次谈判磋商基础内容为:设计理念、完成时限、售后保障、企业资质,其他内容根据谈判现场具体情况由评委进行提问。

七、排除事项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以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出现下列事项,此次磋商作废处理,作废后按法律规定通知参与竞标或承办企业。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意向公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八、特别说明

此次磋商由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承担,如对此项工作存在异议或反映问题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0891—*。

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6月14日

为加快培育发展西藏自治区文化旅游新质生产力,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拟就“布达拉宫数字体验馆”项目前期设计、咨询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合作企业,现邀请潜在合作企业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

“布达拉宫数字体验馆”项目前期咨询服务。

二、项目内容

为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布达拉宫数字体验馆”项目提供专业咨询服务,为项目投融资提供建议方案服务。

三、经费预算

相关费用由磋商企业自行自理。

四、磋商方式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西藏自治区2023—2024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等相关规定,通过“文化西藏”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磋商公告,公告期为5天。

(二)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合作企业,采取综合评选方法,综合考量各参竞企业资质、企业业绩、工作案例和企业信誉等情况,好中选优,确定一家企业开展合作。

(三)选定合作企业后,按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内控制度,逐级呈报,按照授权签订合同。

五、资质审查

由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成立评审小组,对意向合作企业资质进行审查,主要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证明文件等;企业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业务范围、人员规模、业务开展情况等。

六、竞争磋商

(一)参竞企业资格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型企业,参与施工管理的文化和旅游相关基础设施项目达100亿元以上。

2. 具有文化和旅游项目策划、投资、建设、运营等相关经验, (略) 场反响热烈,表现突出。

(二)参竞步骤

1. 意向企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2024年6月18日18:00止),*@*63.com提交意向合作资料,此资料应当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相关证明文件等。

2. 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按照投标意向资料遴选三家以上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磋商,遴选结果将于2024年6月21日24:00前,通过预留联系方式逐一告知。

3. 参与企业接到通知后,于2024年6月20日10:00前抵达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略) 城关 (略) 2号)南楼112办公室完成签到(如确无法现场参加,可通过线上会议进行磋商)。

4. 参与磋商企业的相关资料自行保管。

5. 此次谈判磋商基础内容为:设计理念、完成时限、售后保障、企业资质,其他内容根据谈判现场具体情况由评委进行提问。

七、排除事项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以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出现下列事项,此次磋商作废处理,作废后按法律规定通知参与竞标或承办企业。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意向公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八、特别说明

此次磋商由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承担,如对此项工作存在异议或反映问题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0891—*。

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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