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关于公开选取《洋浦港航产业集群建设方案》编撰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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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关于公开选取《洋浦港航产业集群建设方案》编撰技...

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

关于公开选取《洋浦港航产业集群建设方案》编撰技术

服务单位的公告

一、招标人: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洋浦港航产业集群建设方案》编撰项目

(二)研究内容:根据海南省重点产业集群申报方案编制要求,结合儋州洋浦港航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实地调研相关企业,收集汇总洋浦港的发展背景、发展基础条件、发展方向、发展布局、支撑工程以及发展保障措施等,完成《洋浦港航产业集群建设方案》,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和国家西部*海新通道战略提供产业支撑。

三、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比选方式择优选择技术服务单位。

四、委托服务内容:

按国家和行业规定完成《洋浦港航产业集群建设方案》编撰工作。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部编撰工作完成。送审稿要求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交。

最高限价:*元。

五、申报条件

(一)具备承担本项目任务的相应专业力量。

(二)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项目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提供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

(六)在“信用中国”、“信用海南”、 (略) 中无不良记录、负面记录。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六、申报方式和时间

(一)申请人应提交申报材料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如为“三证合一”企业,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本项目的承接主体)、资信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3.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或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纳税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6. (略) 站、 (略) 站和中国 (略) 的 (略) 页截图并加盖机构公章。

7.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8.项目服务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可提供的服务、进度安排计划、自身优势、服务团队简介、任务分工、报价等内容。

(二)项目服务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文件等应加盖申请人公章,一式四份密封送至洋浦经济开发区综治大楼503室。

(三)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3日(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七、其他要求

(一)申请人申报的材料自行备份,对最终未遴选通过的单位材料不予退回;如申请材料涉及保密的,须安排专人对接。

(二)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所有。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本次方案编制工作由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港航物流发展科负责,联系人:马晨龙,联系方式:*。

八、选取标准及中标结果公布途径

招标人根据报名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对满足报名条件的技术服务单位进行比选,以最接近全部有效报价平均价者确定中标人。如出现2家或以上申报单位与有效报价平均价报价同样接近的,优先选取低于平均价的报名单位;如还出现2家或以上申报单位报价一致的,优先选取送达报名材料时间在前的单位。中标结果将以公告 (略) (略) 上发布。

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

2024年6月17日

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

关于公开选取《洋浦港航产业集群建设方案》编撰技术

服务单位的公告

一、招标人: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洋浦港航产业集群建设方案》编撰项目

(二)研究内容:根据海南省重点产业集群申报方案编制要求,结合儋州洋浦港航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实地调研相关企业,收集汇总洋浦港的发展背景、发展基础条件、发展方向、发展布局、支撑工程以及发展保障措施等,完成《洋浦港航产业集群建设方案》,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和国家西部*海新通道战略提供产业支撑。

三、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比选方式择优选择技术服务单位。

四、委托服务内容:

按国家和行业规定完成《洋浦港航产业集群建设方案》编撰工作。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部编撰工作完成。送审稿要求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交。

最高限价:*元。

五、申报条件

(一)具备承担本项目任务的相应专业力量。

(二)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项目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提供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

(六)在“信用中国”、“信用海南”、 (略) 中无不良记录、负面记录。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六、申报方式和时间

(一)申请人应提交申报材料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如为“三证合一”企业,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本项目的承接主体)、资信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3.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或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纳税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6. (略) 站、 (略) 站和中国 (略) 的 (略) 页截图并加盖机构公章。

7.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8.项目服务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可提供的服务、进度安排计划、自身优势、服务团队简介、任务分工、报价等内容。

(二)项目服务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文件等应加盖申请人公章,一式四份密封送至洋浦经济开发区综治大楼503室。

(三)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3日(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七、其他要求

(一)申请人申报的材料自行备份,对最终未遴选通过的单位材料不予退回;如申请材料涉及保密的,须安排专人对接。

(二)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所有。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本次方案编制工作由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港航物流发展科负责,联系人:马晨龙,联系方式:*。

八、选取标准及中标结果公布途径

招标人根据报名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对满足报名条件的技术服务单位进行比选,以最接近全部有效报价平均价者确定中标人。如出现2家或以上申报单位与有效报价平均价报价同样接近的,优先选取低于平均价的报名单位;如还出现2家或以上申报单位报价一致的,优先选取送达报名材料时间在前的单位。中标结果将以公告 (略) (略) 上发布。

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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