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额敏县巷道提升改造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城中片区)EPC 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YBZB-CZ-2024-6-17)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
一、招标条件
本额敏县巷道提升改造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城中片区)EPC 总承包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97.* 万元,招标人为额敏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 (略) 灯 1180 盏,维修更换灯头 229 个,道路碎修 5450 平方米,沥青混
凝土罩面 3000 平,井盖更换合计 620 个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额敏县巷道提升改造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城中片区)EPC 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额敏县巷道提升改造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城中片区)EPC 总承包)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其他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市政工程*级](含)以上资
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
〔2018〕10 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2)
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市政工程)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工
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③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
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① 设计单位: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不少于 1 个(时间要求: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②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 1 个(时间要求: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竣工验收表,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 1 个(时间要求: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业绩需反映工程总承包项
目经理)。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
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以上财务要求)。
3.7、其他人员要求:
①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②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本单位注册)[若联合体投标必须
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③项目班组成员:需提供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施工技术员岗位证书,质量检查员岗位
证书,安全检查员岗位证书,资料员岗位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
证、安全员(C)证);
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如在中国 (略) (http://**)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
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②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10、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
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
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
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
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
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班组人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④联合体中标后,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
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⑤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请携以上资料加盖公章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17 日 10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27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额敏县瑞邦丽景 22 幢 118 号二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08 日 16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额敏县瑞邦丽景 22 幢 118 号二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08 日 16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额敏县瑞邦丽景 22 幢 118 号二楼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额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额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额敏县
联 系 人:王枫尧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勇博工程 (略)
地 址: 额敏县瑞邦丽景
联 系 人: *凡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额敏县巷道提升改造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城中片区)EPC 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YBZB-CZ-2024-6-17)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
一、招标条件
本额敏县巷道提升改造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城中片区)EPC 总承包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97.* 万元,招标人为额敏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 (略) 灯 1180 盏,维修更换灯头 229 个,道路碎修 5450 平方米,沥青混
凝土罩面 3000 平,井盖更换合计 620 个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额敏县巷道提升改造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城中片区)EPC 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额敏县巷道提升改造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城中片区)EPC 总承包)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其他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市政工程*级](含)以上资
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
〔2018〕10 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2)
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市政工程)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工
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③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
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① 设计单位: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不少于 1 个(时间要求: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②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 1 个(时间要求: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竣工验收表,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 1 个(时间要求: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业绩需反映工程总承包项
目经理)。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
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以上财务要求)。
3.7、其他人员要求:
①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②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本单位注册)[若联合体投标必须
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③项目班组成员:需提供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施工技术员岗位证书,质量检查员岗位
证书,安全检查员岗位证书,资料员岗位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
证、安全员(C)证);
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如在中国 (略) (http://**)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
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②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10、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
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
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
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
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
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班组人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④联合体中标后,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
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⑤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请携以上资料加盖公章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17 日 10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27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额敏县瑞邦丽景 22 幢 118 号二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08 日 16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额敏县瑞邦丽景 22 幢 118 号二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08 日 16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额敏县瑞邦丽景 22 幢 118 号二楼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额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额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额敏县
联 系 人:王枫尧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勇博工程 (略)
地 址: 额敏县瑞邦丽景
联 系 人: *凡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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