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视传媒智慧广电固边工程LED显示屏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吉视传媒智慧广电固边工程LED显示屏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吉视传媒智慧广电固边工程LED显示屏
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1.项目背景
吉视传媒智慧广电固边工程LED显示屏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项目业主为 (略)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组织竞价工作,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吉视传媒智慧广电固边工程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2024-JK-008。
2.3 采购内容:LED显示屏3套,具体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
2.4 交付地点: (略) 指定地点。
2.5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交付,如不能按时交付,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方承担。
2.6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7项目控制价:*元(含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及现场装修)。
2.8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合同额的30%,设备到货并交付完成后30日内支付合同额的30%,项目终验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额的30%,质保期结束后30日内支付合同额的10%。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有效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近两年(2021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需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资金财务状况良好(2023年01月 (略) 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即可),并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及服务能力,能承担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配套工作。
3.5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4. 竞价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6月17日起至6月21日,每天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向采购人邮箱(*@*ishimedia.com)递交报名资料盖章扫描件。报名材料审核通过的,采购人将于2024年6月24日17时前发送竞价文件。
4.2 报名材料包含以下内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对被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含被授权人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
(4) (略) 站截图。
(5)近两年(2021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需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资金财务状况良好(2023年01月 (略) 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6)生产商提供的代理授权证明(如投标人为生产商则无需提供)。
(7)投标人需提供所投LED产品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原生产厂家公章。
(8)投标人所投LED产品生产厂商应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要求 (略) 或办事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9)投标人需提供接受强制送检承诺书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设备到货后,由采购方组织LED屏抽样,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5.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须根据竞价文件中约定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报价,逾期未送达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视为其放弃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价公告在《吉视传媒 (略) 》和《采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431-*
电子邮件:*@*ishimedia.com
吉视传媒智慧广电固边工程LED显示屏
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1.项目背景
吉视传媒智慧广电固边工程LED显示屏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项目业主为 (略)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组织竞价工作,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吉视传媒智慧广电固边工程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2024-JK-008。
2.3 采购内容:LED显示屏3套,具体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
2.4 交付地点: (略) 指定地点。
2.5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交付,如不能按时交付,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方承担。
2.6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7项目控制价:*元(含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及现场装修)。
2.8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合同额的30%,设备到货并交付完成后30日内支付合同额的30%,项目终验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额的30%,质保期结束后30日内支付合同额的10%。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有效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近两年(2021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需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资金财务状况良好(2023年01月 (略) 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即可),并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及服务能力,能承担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配套工作。
3.5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4. 竞价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6月17日起至6月21日,每天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向采购人邮箱(*@*ishimedia.com)递交报名资料盖章扫描件。报名材料审核通过的,采购人将于2024年6月24日17时前发送竞价文件。
4.2 报名材料包含以下内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对被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含被授权人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
(4) (略) 站截图。
(5)近两年(2021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需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资金财务状况良好(2023年01月 (略) 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6)生产商提供的代理授权证明(如投标人为生产商则无需提供)。
(7)投标人需提供所投LED产品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原生产厂家公章。
(8)投标人所投LED产品生产厂商应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要求 (略) 或办事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9)投标人需提供接受强制送检承诺书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设备到货后,由采购方组织LED屏抽样,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5.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须根据竞价文件中约定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报价,逾期未送达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视为其放弃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价公告在《吉视传媒 (略) 》和《采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431-*
电子邮件:*@*ishimedi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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