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龙华镇雨污改造工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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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县龙华镇雨污改造工程一期

景县龙华镇雨污改造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县龙华镇雨污改造工程 已由 景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景县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景发改招标核字【2024】22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及规模:景县龙华镇雨污改造工程总涉及镇区11条街道雨污官网改造,本阶段涉及新建雨水官网6831.45米,其中DN800管道6161.74米,DN300管道669.71米。新建雨水检查井185座,收水口237座,恢复沥青砼路面19675.43平方米。

2.2 建设地点:景县龙华镇;

2.3 工期: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7个标段,标段划分为:1标(新开街);2标(为民街);3标(政府街);4标(大桥街北段和华虹东路);5标(工业二路);6标(龙仁路);7标(榕花街)。

2.6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不能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4、“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 6 月18 日09:00至 2024 年 6 月22日17:00期间(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注:本项目采用“双盲 ”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景县广川大街

*

刘宁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锦鹏 (略)

地址: (略) 桃城区育才南大街御景城二区六号楼2-2301

邮编:*

联系人:陈林

电话:

0318-*

电话:0318-*

景县龙华镇雨污改造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县龙华镇雨污改造工程 已由 景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景县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景发改招标核字【2024】22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及规模:景县龙华镇雨污改造工程总涉及镇区11条街道雨污官网改造,本阶段涉及新建雨水官网6831.45米,其中DN800管道6161.74米,DN300管道669.71米。新建雨水检查井185座,收水口237座,恢复沥青砼路面19675.43平方米。

2.2 建设地点:景县龙华镇;

2.3 工期: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7个标段,标段划分为:1标(新开街);2标(为民街);3标(政府街);4标(大桥街北段和华虹东路);5标(工业二路);6标(龙仁路);7标(榕花街)。

2.6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不能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4、“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 6 月18 日09:00至 2024 年 6 月22日17:00期间(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注:本项目采用“双盲 ”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景县广川大街

*

刘宁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锦鹏 (略)

地址: (略) 桃城区育才南大街御景城二区六号楼2-2301

邮编:*

联系人:陈林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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