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陂头镇李坑村村委会楼面分布式光伏发电帮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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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陂头镇李坑村村委会楼面分布式光伏发电帮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连平县陂头镇李坑村村委会楼面分布式光伏发电帮扶项目
品目

工程/安装工程/其他安装

采购单位 连平县陂头镇李坑村民委员会
行政区域 连平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7日 17:5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18日至2024年06月2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连平县元善镇西新村新 (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6月28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连平县元善镇西新村新 (略)
预算金额 ¥2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762-*
采购单位 连平县陂头镇李坑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连平县陂头镇李坑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谢女士*
代理机构名称 (略) 新启 (略)
代理机构地址 连平县元善镇西新村新 (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先生0762-*
附件:
附件1 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连平县陂头镇李坑村村委会楼面分布式光伏发电帮扶项目 .doc

项目概况

连平县陂头镇李坑村村委会楼面分布式光伏发电帮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平县元善镇西新村新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XQ*L

项目名称:连平县陂头镇李坑村村委会楼面分布式光伏发电帮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元的,从其规定】(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中国执行 (略) ”(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在中国 (略) (http://**)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8日 至 2024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连平县元善镇西新村新 (略)

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连平县元善镇西新村新 (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连平县元善镇西新村新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前来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登记备案: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供);

3.购买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在采购公告附件下载打印);

务必知悉:

1.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响应;

2.所有前来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及制作响应文件的采购编号均以磋商文件内采购编号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平县陂头镇李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连平县陂头镇李坑村民委员会        

联系方式:谢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新启 (略)             

地 址:连平县元善镇西新村新 (略)             

联系方式:王先生07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76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连平县陂头镇李坑村村委会楼面分布式光伏发电帮扶项目
品目

工程/安装工程/其他安装

采购单位 连平县陂头镇李坑村民委员会
行政区域 连平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7日 17:5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18日至2024年06月2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连平县元善镇西新村新 (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6月28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连平县元善镇西新村新 (略)
预算金额 ¥2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762-*
采购单位 连平县陂头镇李坑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连平县陂头镇李坑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谢女士*
代理机构名称 (略) 新启 (略)
代理机构地址 连平县元善镇西新村新 (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先生0762-*
附件:
附件1 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连平县陂头镇李坑村村委会楼面分布式光伏发电帮扶项目 .doc

项目概况

连平县陂头镇李坑村村委会楼面分布式光伏发电帮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平县元善镇西新村新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XQ*L

项目名称:连平县陂头镇李坑村村委会楼面分布式光伏发电帮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元的,从其规定】(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中国执行 (略) ”(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在中国 (略) (http://**)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8日 至 2024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连平县元善镇西新村新 (略)

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连平县元善镇西新村新 (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连平县元善镇西新村新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前来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登记备案: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供);

3.购买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在采购公告附件下载打印);

务必知悉:

1.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响应;

2.所有前来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及制作响应文件的采购编号均以磋商文件内采购编号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平县陂头镇李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连平县陂头镇李坑村民委员会        

联系方式:谢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新启 (略)             

地 址:连平县元善镇西新村新 (略)             

联系方式:王先生07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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