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民政局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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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民政局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民政局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民政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8:2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楼160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楼1601室
预算金额 ¥3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马先生/059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略) 蕉城区和畅路10-1号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东侨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陈、小黄/0593-*
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登记表 6.17.docx

项目概况

(略) 民政局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楼16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WND-CG-*

项目名称: (略) 民政局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保证金金额(元)

1

食堂管理服务采购

1.00

*.00

餐饮业

1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磋商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报价人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并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本项目为政府采购服务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若报价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的,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2、报价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楼1601室

方式:(1)报名期限内(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价人选择现场报名的,应委派授权代表(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是 (略) 报名,则无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但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至我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 (2)报名期限内(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价人选择邮件报名的,须将填写《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电子邮件形式 (略) (略) 电子信箱(*@*26.com),并致电确认,获取报名缴费账户信息。且 (略) (略) 名称一致。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楼1601室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楼16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民政局     

地址:马先生/0593-*        

联系方式: (略) 蕉城区和畅路10-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东侨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1室            

联系方式:小陈、小黄/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民政局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民政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8:2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楼160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楼1601室
预算金额 ¥3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马先生/059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略) 蕉城区和畅路10-1号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东侨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陈、小黄/0593-*
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登记表 6.17.docx

项目概况

(略) 民政局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楼16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WND-CG-*

项目名称: (略) 民政局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保证金金额(元)

1

食堂管理服务采购

1.00

*.00

餐饮业

1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磋商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报价人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并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本项目为政府采购服务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若报价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的,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2、报价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楼1601室

方式:(1)报名期限内(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价人选择现场报名的,应委派授权代表(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是 (略) 报名,则无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但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至我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 (2)报名期限内(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价人选择邮件报名的,须将填写《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电子邮件形式 (略) (略) 电子信箱(*@*26.com),并致电确认,获取报名缴费账户信息。且 (略) (略) 名称一致。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楼1601室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楼16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民政局     

地址:马先生/0593-*        

联系方式: (略) 蕉城区和畅路10-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东侨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1室            

联系方式:小陈、小黄/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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