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卢龙县木井镇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增施有机肥招标公告
2023年卢龙县木井镇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增施有机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23年卢龙县木井镇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增施有机 (略) 农业农村厅以冀农字〔2023〕2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卢龙县农业农村局,建 (略) 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卢龙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2023年卢龙县木井镇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增施有机肥2.2 建设地点:卢龙县(详见招标文件)2.3项目内容:2023年卢龙县木井镇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增施有机肥,项目区涉及木井镇翁佃子、大道上、杨庄子、木井、邸柏各庄、田贯各庄、潘贯各庄、王百户营、缪家营、杨家坨、郭佃子共11个行政村。建设内容为采购及播施袋装或散装有机肥2112吨。有机肥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525-2021》。2.4交货期:分期分批供货,每期接到*方通知后20天内完成供货及播施。
2.2招标范围:按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投标 (略) (略) 级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3.1.2其他要求: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分散”评标、“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评审。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卢龙县农业农村局,孙贵先 0335-*,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纪宇 (略) ,王露露;电话:*。行政监督部门及电话:卢龙县农业农村局,0335-*。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8:30至** 17:30,登录惠招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 | 卢龙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纪宇 (略) |
---|---|---|---|
地址: | 卢龙县城区 | 地址: | (略) 友谊北路清科园109楼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孙贵先 | 联系人: | 任志强、白丽雪 |
电话: | 0335-* | 电话: | * * |
传真: | / | 传真: | 0315-*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帐号: | / | 帐号: | / |
本招标项目2023年卢龙县木井镇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增施有机 (略) 农业农村厅以冀农字〔2023〕2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卢龙县农业农村局,建 (略) 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卢龙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2023年卢龙县木井镇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增施有机肥2.2 建设地点:卢龙县(详见招标文件)2.3项目内容:2023年卢龙县木井镇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增施有机肥,项目区涉及木井镇翁佃子、大道上、杨庄子、木井、邸柏各庄、田贯各庄、潘贯各庄、王百户营、缪家营、杨家坨、郭佃子共11个行政村。建设内容为采购及播施袋装或散装有机肥2112吨。有机肥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525-2021》。2.4交货期:分期分批供货,每期接到*方通知后20天内完成供货及播施。
2.2招标范围:按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投标 (略) (略) 级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3.1.2其他要求: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分散”评标、“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评审。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卢龙县农业农村局,孙贵先 0335-*,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纪宇 (略) ,王露露;电话:*。行政监督部门及电话:卢龙县农业农村局,0335-*。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8:30至** 17:30,登录惠招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 | 卢龙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纪宇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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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卢龙县城区 | 地址: | (略) 友谊北路清科园109楼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孙贵先 | 联系人: | 任志强、白丽雪 |
电话: | 0335-* | 电话: | * * |
传真: | / | 传真: | 0315-*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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