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赣11强清1号上海交大科技园上饶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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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赣11强清1号上海交大科技园上饶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上海交大科技园(上饶)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盛民强清字第2-23号

**日, (略) (略) 裁定受理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上海交大科技园(上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园(上饶)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指定江西盛义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根据清算工作的需要, (略) (略) 同意,现清算组公开选聘评估机构对科技园(上饶)公司财产进行评估。具体要求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科技园(上饶)公司成立于**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05,企业类 (略) , (略) 上饶经济开发区凤凰片区,法定代表人张丰花,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教育产业投资,资本经营,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咨询、培训,高科技产品的开发研制;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外),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凭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

二、评审方式

由管理人根据评估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议,确定一家中选机构、一家备选机构, (略) (略) 备案。

三、评估工作内容

1.对科技园(上饶)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包括有形无形资产价值和 (略) 的股权价值。 (略) (略) 股权价值进行评估( (略) 的股权价值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2. (略) (略) 或清算组认为应当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清点、评估工作。

3.协助清算组完成其他与评估、资产清点、变价相关的工作。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1.参加科技园(上饶)公司强制清算案评估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2.有效的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等能证明主体合法执业的证照、证件(复印件);

4.承办该项目的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5.评估机构 (略) 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

6.评估机构与科技园(上饶)公司及其对外投资企业之间无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声明、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记录、无失信行为的声明及及时高效规范履职的承诺书;

7.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大型企业或国有企业强制清算评估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参与大型企业或国有企业强制清算评估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本项目报价【报价需明确具体金额】等)。

以上材料提交一式*份,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五、报名方式

1.材料递送方式:材料需胶装,将密封后的竞选材料通过快递邮寄或现场提交方式提交,现场提交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联系地址: (略) 信州区广信大道106号外商国际商务中心主楼8楼。

3.联系人信息:郑律师 *。

4.报名起止时间:**日至**日17:30时止。

六、特别说明

1.评估机构评审由清算组根据评估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内部评议。清算组在符合报名条件的评估机构中综合考虑资质、业绩、工作计划、报价等方面确定一家中选机构,一家备选机构, (略) (略) 备案。

2.评估费用支付时间:分阶段支付,评估报告初稿出具后七日内支付30%,正式评估报告出具后七日内支付60%,股权处置成交后七日内支付剩余10%。每次收款前评估机构需向清算组提供有效的等额发票。

3.因主要资产和资料在外地,评估机构履职期间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调查、办公等)自理。

4.评选完成后,清算组将向中选机构和备选机构发出通知书,对于其他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清算组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中选机构应于收到清算组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与清算组签订《评估业务约定书》。如中选机构未能在前述时间内与清算组签订合同,清算组将取消中选机构的中选资格,与备选机构签订合同。

5.根据清算工作的实际情况,清算组有权单方取消本次公开选聘行为。

上海交大科技园(上饶)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上海,上饶

上海交大科技园(上饶)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盛民强清字第2-23号

**日, (略) (略) 裁定受理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上海交大科技园(上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园(上饶)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指定江西盛义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根据清算工作的需要, (略) (略) 同意,现清算组公开选聘评估机构对科技园(上饶)公司财产进行评估。具体要求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科技园(上饶)公司成立于**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05,企业类 (略) , (略) 上饶经济开发区凤凰片区,法定代表人张丰花,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教育产业投资,资本经营,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咨询、培训,高科技产品的开发研制;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外),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凭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

二、评审方式

由管理人根据评估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议,确定一家中选机构、一家备选机构, (略) (略) 备案。

三、评估工作内容

1.对科技园(上饶)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包括有形无形资产价值和 (略) 的股权价值。 (略) (略) 股权价值进行评估( (略) 的股权价值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2. (略) (略) 或清算组认为应当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清点、评估工作。

3.协助清算组完成其他与评估、资产清点、变价相关的工作。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1.参加科技园(上饶)公司强制清算案评估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2.有效的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等能证明主体合法执业的证照、证件(复印件);

4.承办该项目的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5.评估机构 (略) 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

6.评估机构与科技园(上饶)公司及其对外投资企业之间无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声明、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记录、无失信行为的声明及及时高效规范履职的承诺书;

7.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大型企业或国有企业强制清算评估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参与大型企业或国有企业强制清算评估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本项目报价【报价需明确具体金额】等)。

以上材料提交一式*份,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五、报名方式

1.材料递送方式:材料需胶装,将密封后的竞选材料通过快递邮寄或现场提交方式提交,现场提交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联系地址: (略) 信州区广信大道106号外商国际商务中心主楼8楼。

3.联系人信息:郑律师 *。

4.报名起止时间:**日至**日17:30时止。

六、特别说明

1.评估机构评审由清算组根据评估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内部评议。清算组在符合报名条件的评估机构中综合考虑资质、业绩、工作计划、报价等方面确定一家中选机构,一家备选机构, (略) (略) 备案。

2.评估费用支付时间:分阶段支付,评估报告初稿出具后七日内支付30%,正式评估报告出具后七日内支付60%,股权处置成交后七日内支付剩余10%。每次收款前评估机构需向清算组提供有效的等额发票。

3.因主要资产和资料在外地,评估机构履职期间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调查、办公等)自理。

4.评选完成后,清算组将向中选机构和备选机构发出通知书,对于其他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清算组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中选机构应于收到清算组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与清算组签订《评估业务约定书》。如中选机构未能在前述时间内与清算组签订合同,清算组将取消中选机构的中选资格,与备选机构签订合同。

5.根据清算工作的实际情况,清算组有权单方取消本次公开选聘行为。

上海交大科技园(上饶)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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