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某单位物资传送装置采购项目需求公示需求公示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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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某单位物资传送装置采购项目需求公示需求公示第1包

三亚某单位物资传送装置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2024-JHNUQB-W4001)

我部拟对某物资传送装置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采购需求公示如下,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条件要求、技术参数、预算金额等存在疑义的,可将相关意见反馈至邮箱,反馈意见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物资传送装置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二、项目编号:2024-JHNUQB-W4001

三、公示时限:**日-**日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五、基本情况

(一)项目地点: (略) 。

(二)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

(三)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31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 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意见反馈方式

(一)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采取专人送达、邮寄、电子邮件发送扫描件的形式递交我单位(邮箱:*@*89.cn)

(二)有异议的,应当提出理由和修改建议。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做书面回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助理

联系电话:*

邮箱:*@*89.cn

**日

*附件1.pdf

,三亚

三亚某单位物资传送装置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2024-JHNUQB-W4001)

我部拟对某物资传送装置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采购需求公示如下,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条件要求、技术参数、预算金额等存在疑义的,可将相关意见反馈至邮箱,反馈意见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物资传送装置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二、项目编号:2024-JHNUQB-W4001

三、公示时限:**日-**日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五、基本情况

(一)项目地点: (略) 。

(二)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

(三)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31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 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意见反馈方式

(一)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采取专人送达、邮寄、电子邮件发送扫描件的形式递交我单位(邮箱:*@*89.cn)

(二)有异议的,应当提出理由和修改建议。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做书面回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助理

联系电话:*

邮箱:*@*89.cn

**日

*附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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