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林业种苗管理站关于林草种苗工作宣传标牌制作及展示购买服务的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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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林业种苗管理站关于林草种苗工作宣传标牌制作及展示购买服务的比选公告

(略) 财政局《关 (略) 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 (略) 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要求, (略) 林业种苗管理站种质资源普查-宣传标牌制作购买服务进行比选采购,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 采购范围

(一)采购预算:3.6万元。

(二)采购内容:

制作及设计林草种苗工作宣传标牌及展示,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1. 宣传标牌高3米,宽5米,内容为单位及种苗工作内容简介;

2. 宣传标牌高3米,宽10米,内容为种苗标本展示;

3. 宣传标牌高3米,宽5米,内容为种苗标本展示;

4. 宣传展示柜高1.2米,长10米,内容为种子标本展示。

(三)项目完成期:**日前。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请响应供应商根据资格要求和采购内容要求准备响应文件资料,至少包括营业执照、近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报价表等。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加盖密封章,响应文件份数:纸质文件1正1副及U盘或光盘拷贝的电子版扫描件1份。(请各响应供应商至少安排1名代表参加评审会议,会议当天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评审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递交截止时间:**日17:00前。

(三)递交地点: (略) 五华区教场西路14号质管科。

四、 成交供应商评定原则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资格要求且评审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具体评审标准为:

(一)项目报价(20分)

(二)工作方案(30分)

(三)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及承诺(25分)

(四)设备及人员配置等(15分)

(五)业绩证明材料(10分)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日至**日)。

采购单位: (略) 林业种苗管理站

地 址: (略) 五华区教场西路14号

联系人及电话:吴老师,0871-*


(略) 财政局《关 (略) 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 (略) 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要求, (略) 林业种苗管理站种质资源普查-宣传标牌制作购买服务进行比选采购,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 采购范围

(一)采购预算:3.6万元。

(二)采购内容:

制作及设计林草种苗工作宣传标牌及展示,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1. 宣传标牌高3米,宽5米,内容为单位及种苗工作内容简介;

2. 宣传标牌高3米,宽10米,内容为种苗标本展示;

3. 宣传标牌高3米,宽5米,内容为种苗标本展示;

4. 宣传展示柜高1.2米,长10米,内容为种子标本展示。

(三)项目完成期:**日前。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请响应供应商根据资格要求和采购内容要求准备响应文件资料,至少包括营业执照、近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报价表等。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加盖密封章,响应文件份数:纸质文件1正1副及U盘或光盘拷贝的电子版扫描件1份。(请各响应供应商至少安排1名代表参加评审会议,会议当天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评审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递交截止时间:**日17:00前。

(三)递交地点: (略) 五华区教场西路14号质管科。

四、 成交供应商评定原则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资格要求且评审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具体评审标准为:

(一)项目报价(20分)

(二)工作方案(30分)

(三)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及承诺(25分)

(四)设备及人员配置等(15分)

(五)业绩证明材料(10分)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日至**日)。

采购单位: (略) 林业种苗管理站

地 址: (略) 五华区教场西路14号

联系人及电话:吴老师,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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