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第二医院破产清算拟转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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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第二医院破产清算拟转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略) 长 (略) (以下简称“ (略) ”)于**日作出(2023)浙0522破申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略) (以下简称“ (略) ”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以下简称“本案”),并依法作出(2023)浙0522破10号裁定书,指定浙江银湖律师事务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曾于2023年6月发布第一次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期间*续有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洽谈,并提出有意参与正式重整投资;现为依法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债务人财产价值, (略) 成功重整,正式发布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一、 (略) 基本概况

(略) 于**日经批准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0T,法定代表人为钱培鑫,开办资金为500万元人民币。现经营地址为长兴县泗安镇振兴大道666号。

(略) 的业务范围包括:预防保健科/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骨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等;具体以长兴县卫生健康局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核定的诊疗科目内容为准。

考 (略) 承担泗安镇及周边居民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功能,且受理破产时仍 (略) 病人; (略) 复函许可并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 (略) 在清算期间继续自主经营。

二、 (略) 资产情况

1.医疗设备。 (略) 目前拥有磁共振、除颤仪、电子肠胃镜、心电图机、白内障超声乳化仪等医疗设备能满足各科室正常诊疗需要【注:大量设备存在融资租赁情况】。

2.其他包括如打印机、电脑等电子信息设备、以及床位、药品架、办公桌椅等。

3.现有经营场所内的装修、景观等配套设施。

4.车辆3辆(含一辆救护车)。

5.为满足日常诊疗之需的少量库存药品、耗材等。

以上资产情况仅供参考。

三、重整价值

1.综合资质与行业能力:作为地方综合性医疗机构,科室设置齐全;同时作为民营非盈利企业,因其管理体制较新,经营灵活,就医环境更具人性化等 (略) 有其特有优势。

2.刚性需求显著: (略) 系泗安镇辖区唯一的一家综合性医疗机构,主要承担泗安镇及周边城镇内约8万居民医疗服务。

3.医疗团队相对固定: (略) 目前工作人员合计约230余人【主 (略) 自行招聘及长兴县 (略) (简称“ (略) ”)定向派驻人员】;其中注 (略) 医师27人、护士77人【注:医护人员总数基本维持,但存在部分离职招聘情况,具体在执行重整计划移交之日为准】。

4.收入较为稳定:2020年全年收入合计约7900万元、2021年全年收入合计8600余万元、2022年全年收入合计7700余万元、2023年(含破产清算期间)全年收入合计约7300万元。

四、特别提示

1. (略) (略) 所签署的《合作运营协议书》约定, (略) 提供约500平米内部 (略) 开展公共医疗服务,全部医护骨干人员定向派驻(即派驻人员编制或劳动关系 (略) ,派驻期间的工资资 (略) 发放) (略) 开展日常诊疗服务;双方合作期限自**日起至**日止。

2.二院目前经营场所实际产权单位为浙江和康 (略) ,产权证号为浙(2019)长兴县不动产权第*号,土地面积为23955平方米,证载建筑面积为20907.68平方米。根据双方所签署的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日—**日。该 (略) 公安局江干区分局、 (略) 浦东 (略) 、长 (略) 等多家机构查封。

3. (略) 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五、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报名须知

1.本公告,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意向投资人应自行独立判断、调查,并决策;参与报名即视为同 (略) 现状进行投资,相关的法律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评估和承担,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

3.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4.在确定本案的重整投资人后,本案也可能存在未能转为重整程序等情形,致使招募的投资人无法成为重整投资人;该等情况下,管理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本次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报名的意向投资人须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如有变化,以管理人另行通知为准。

(二)报名条件

管理人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招募,意向投资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意向投资人无论是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正式报名时需一次性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否则视为未正式报名;同时需具备一次性投入重整对价相匹配的资金实力,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显示具有投资资金实力的证明;并保证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至报名截止日意向投资人未被“信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没有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意向投资人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等存在不良记录,管理人有权认定不具备资格条件。

4.如法律法规、行业监管政策对重整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参与投资,需承诺联合体成员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6.意向投资人在正式报名前,需提前向管理人书面确认同意以竞价方式确定正式投资人的《公开竞价规则》及拟签署的正式《重整投资协议》文本内容。

意向投资人报名后,经评审小组审查不符合以上报名条件的,视为报名无效。

六、招募流程

(一)重整报名

1.意向投资人应在**日10:00前将完整的报名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管理人;报名文件须密封装订,一正二副。

2.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 (略) 太湖路1199号天和大厦4层(浙江银湖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金律师

联系电话:*

3.纸质版重整报名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报名确认函(附件1)【注:重整投资对价款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2)意向投资人为机构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3);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报名时提交需提交);

(4)授权委托书(附件4)

(5)投资保证金缴纳凭证;

(6)征信报告及资信证明;

(7)投资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二)尽职调查及保密义务

1.鉴于管理人不对本招募公告的披露内容承担任何形式的保证或承诺。故而,意向投资人报名前如需查阅相关资料,或 (略) 进行尽职调查的,应向管理人提交申请并签署保密承诺函。

2.意向投资人未书面提出尽调申请的、或者中途放弃尽调的、以及无论是否开展尽调,一旦正式参与重整投资报名的,均视为同意 (略) 现状进行重整投资。

(三)重整投资人的遴选

1.本次重整投资人遴选的现场竞争性报价评审时间:**日下午2时30分;

现场评审地址:长 (略) 城北法庭(或另行通知的地点为准)。

2.如果仅有一位意向投资人符合实质性报名条件,可直接确定为正式投资人,由管理人与意向投资人当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如果有两位及以上意向投资人符合实质性报名条件的,则由 (略) 监督下(可邀请部分债务人及债权人代表见证),组织报名各方现场竞争性报价,经多轮报价后最终以最高报价的意向投资人为正式投资人。

3.若正式投资人当场放弃、或拒绝与管理人签署书面重整投资协议的,又或者在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后明确表示或者以实际行为明确表示不再继续履行重整投资协议的,其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予以没收, (略) 破产财产用于破产债权分配;由管理人直接与轮候投资者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七、重整投资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确定参与重整报名的,应于报名期限截止前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500万元。

2.*方收取重整投资保证金的指定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 (略) 管理人。

账号:*305。

开户行:长兴联合村镇银行。

在管理人与正式投资者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未违反本公告内容的前提下,原路退还其他报名意向投资者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无息)。

八、编制重整计划草案

在管理人与重整投资者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后,管理人 (略) 根据该协议内容为框架依法定职责落实起草《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本招募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最终通知为准,如由此对意向投资人造成影响的,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2.意向投资人参与招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3.各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在招募过程中发现意向投资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或提供不实材料,管理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招募的资格并保留依据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4.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意向投资人招募。上述各项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5.本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诚挚欢迎各方意向投资人参与本项目的重整投资!


(略) 管理人

二0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略) 长 (略) (以下简称“ (略) ”)于**日作出(2023)浙0522破申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略) (以下简称“ (略) ”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以下简称“本案”),并依法作出(2023)浙0522破10号裁定书,指定浙江银湖律师事务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曾于2023年6月发布第一次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期间*续有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洽谈,并提出有意参与正式重整投资;现为依法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债务人财产价值, (略) 成功重整,正式发布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一、 (略) 基本概况

(略) 于**日经批准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0T,法定代表人为钱培鑫,开办资金为500万元人民币。现经营地址为长兴县泗安镇振兴大道666号。

(略) 的业务范围包括:预防保健科/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骨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等;具体以长兴县卫生健康局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核定的诊疗科目内容为准。

考 (略) 承担泗安镇及周边居民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功能,且受理破产时仍 (略) 病人; (略) 复函许可并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 (略) 在清算期间继续自主经营。

二、 (略) 资产情况

1.医疗设备。 (略) 目前拥有磁共振、除颤仪、电子肠胃镜、心电图机、白内障超声乳化仪等医疗设备能满足各科室正常诊疗需要【注:大量设备存在融资租赁情况】。

2.其他包括如打印机、电脑等电子信息设备、以及床位、药品架、办公桌椅等。

3.现有经营场所内的装修、景观等配套设施。

4.车辆3辆(含一辆救护车)。

5.为满足日常诊疗之需的少量库存药品、耗材等。

以上资产情况仅供参考。

三、重整价值

1.综合资质与行业能力:作为地方综合性医疗机构,科室设置齐全;同时作为民营非盈利企业,因其管理体制较新,经营灵活,就医环境更具人性化等 (略) 有其特有优势。

2.刚性需求显著: (略) 系泗安镇辖区唯一的一家综合性医疗机构,主要承担泗安镇及周边城镇内约8万居民医疗服务。

3.医疗团队相对固定: (略) 目前工作人员合计约230余人【主 (略) 自行招聘及长兴县 (略) (简称“ (略) ”)定向派驻人员】;其中注 (略) 医师27人、护士77人【注:医护人员总数基本维持,但存在部分离职招聘情况,具体在执行重整计划移交之日为准】。

4.收入较为稳定:2020年全年收入合计约7900万元、2021年全年收入合计8600余万元、2022年全年收入合计7700余万元、2023年(含破产清算期间)全年收入合计约7300万元。

四、特别提示

1. (略) (略) 所签署的《合作运营协议书》约定, (略) 提供约500平米内部 (略) 开展公共医疗服务,全部医护骨干人员定向派驻(即派驻人员编制或劳动关系 (略) ,派驻期间的工资资 (略) 发放) (略) 开展日常诊疗服务;双方合作期限自**日起至**日止。

2.二院目前经营场所实际产权单位为浙江和康 (略) ,产权证号为浙(2019)长兴县不动产权第*号,土地面积为23955平方米,证载建筑面积为20907.68平方米。根据双方所签署的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日—**日。该 (略) 公安局江干区分局、 (略) 浦东 (略) 、长 (略) 等多家机构查封。

3. (略) 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五、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报名须知

1.本公告,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意向投资人应自行独立判断、调查,并决策;参与报名即视为同 (略) 现状进行投资,相关的法律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评估和承担,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

3.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4.在确定本案的重整投资人后,本案也可能存在未能转为重整程序等情形,致使招募的投资人无法成为重整投资人;该等情况下,管理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本次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报名的意向投资人须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如有变化,以管理人另行通知为准。

(二)报名条件

管理人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招募,意向投资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意向投资人无论是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正式报名时需一次性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否则视为未正式报名;同时需具备一次性投入重整对价相匹配的资金实力,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显示具有投资资金实力的证明;并保证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至报名截止日意向投资人未被“信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没有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意向投资人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等存在不良记录,管理人有权认定不具备资格条件。

4.如法律法规、行业监管政策对重整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参与投资,需承诺联合体成员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6.意向投资人在正式报名前,需提前向管理人书面确认同意以竞价方式确定正式投资人的《公开竞价规则》及拟签署的正式《重整投资协议》文本内容。

意向投资人报名后,经评审小组审查不符合以上报名条件的,视为报名无效。

六、招募流程

(一)重整报名

1.意向投资人应在**日10:00前将完整的报名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管理人;报名文件须密封装订,一正二副。

2.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 (略) 太湖路1199号天和大厦4层(浙江银湖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金律师

联系电话:*

3.纸质版重整报名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报名确认函(附件1)【注:重整投资对价款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2)意向投资人为机构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3);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报名时提交需提交);

(4)授权委托书(附件4)

(5)投资保证金缴纳凭证;

(6)征信报告及资信证明;

(7)投资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二)尽职调查及保密义务

1.鉴于管理人不对本招募公告的披露内容承担任何形式的保证或承诺。故而,意向投资人报名前如需查阅相关资料,或 (略) 进行尽职调查的,应向管理人提交申请并签署保密承诺函。

2.意向投资人未书面提出尽调申请的、或者中途放弃尽调的、以及无论是否开展尽调,一旦正式参与重整投资报名的,均视为同意 (略) 现状进行重整投资。

(三)重整投资人的遴选

1.本次重整投资人遴选的现场竞争性报价评审时间:**日下午2时30分;

现场评审地址:长 (略) 城北法庭(或另行通知的地点为准)。

2.如果仅有一位意向投资人符合实质性报名条件,可直接确定为正式投资人,由管理人与意向投资人当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如果有两位及以上意向投资人符合实质性报名条件的,则由 (略) 监督下(可邀请部分债务人及债权人代表见证),组织报名各方现场竞争性报价,经多轮报价后最终以最高报价的意向投资人为正式投资人。

3.若正式投资人当场放弃、或拒绝与管理人签署书面重整投资协议的,又或者在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后明确表示或者以实际行为明确表示不再继续履行重整投资协议的,其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予以没收, (略) 破产财产用于破产债权分配;由管理人直接与轮候投资者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七、重整投资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确定参与重整报名的,应于报名期限截止前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500万元。

2.*方收取重整投资保证金的指定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 (略) 管理人。

账号:*305。

开户行:长兴联合村镇银行。

在管理人与正式投资者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未违反本公告内容的前提下,原路退还其他报名意向投资者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无息)。

八、编制重整计划草案

在管理人与重整投资者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后,管理人 (略) 根据该协议内容为框架依法定职责落实起草《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本招募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最终通知为准,如由此对意向投资人造成影响的,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2.意向投资人参与招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3.各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在招募过程中发现意向投资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或提供不实材料,管理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招募的资格并保留依据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4.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意向投资人招募。上述各项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5.本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诚挚欢迎各方意向投资人参与本项目的重整投资!


(略) 管理人

二0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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