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宜宾伊塞能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申报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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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宜宾伊塞能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申报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的公示

为全力推进公共就业创业 (略) 建设,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按照《关于印发〈屏山县创建公共就业创业 (略)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屏就领发〔2023〕2号)要求,积极推动就业驿站建设,并以购买服 (略) 运营。按照协议,第三方公司(宜宾伊塞能 (略) )现申报2024年就业驿站运营服务补助(第二次申报50%)83590元。根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拟拨付宜宾伊塞能 (略) 就业创业服务补助83590元(大写:*万*仟*佰**元整),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报拟拨付的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09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联系人:江小丹;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


为全力推进公共就业创业 (略) 建设,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按照《关于印发〈屏山县创建公共就业创业 (略)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屏就领发〔2023〕2号)要求,积极推动就业驿站建设,并以购买服 (略) 运营。按照协议,第三方公司(宜宾伊塞能 (略) )现申报2024年就业驿站运营服务补助(第二次申报50%)83590元。根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拟拨付宜宾伊塞能 (略) 就业创业服务补助83590元(大写:*万*仟*佰**元整),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报拟拨付的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09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联系人:江小丹;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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