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湿度记录仪等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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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湿度记录仪等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温湿度记录仪等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略) 对温湿度记录仪 (略) 内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温湿度记录仪等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HB*-01

三、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序号

名称

参数

数量

单位

预算单价(万元)

预算总金额(万元)

是否医疗设备

1

温湿度记录仪

详见磋商文件

1

0.35

0.35

2

叫号器(包含叫号屏)

详见磋商文件

1

0.5

0.5

3

医用内窥镜图像处理器

详见磋商文件

2

0.6

1.2

4

一体机电脑推车

详见磋商文件

2

0.3

0.6

5

人证核验终端

详见磋商文件

2

0.8

1.6

6

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

详见磋商文件

1

0.9

0.9

7

剂量仪等一批设备校准检定

详见磋商文件

8

0.33

2.64

8

日立生化校准

详见磋商文件

2

1.825

3.65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二)医疗设备必须具有相关的生产或销售资质,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经营企业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备案凭证)及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供应商采购磋商文件)。

(三)在对“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磋商活动。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也不允许分包。

(六)报名并领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方可参加磋商。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领取时间:**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领取地点: (略) (略) 后勤楼三楼设备科办公室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到指定地点领取。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日17时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 (略) (略) 后勤楼三楼设备科办公室,逾期予以拒收。

七、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 (略) (略)

(二)地 址: (略) 中山中路1号

(三)联系人及电话:甘工,0775-*

(略) (略)

**日

温湿度记录仪等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略) 对温湿度记录仪 (略) 内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温湿度记录仪等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HB*-01

三、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序号

名称

参数

数量

单位

预算单价(万元)

预算总金额(万元)

是否医疗设备

1

温湿度记录仪

详见磋商文件

1

0.35

0.35

2

叫号器(包含叫号屏)

详见磋商文件

1

0.5

0.5

3

医用内窥镜图像处理器

详见磋商文件

2

0.6

1.2

4

一体机电脑推车

详见磋商文件

2

0.3

0.6

5

人证核验终端

详见磋商文件

2

0.8

1.6

6

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

详见磋商文件

1

0.9

0.9

7

剂量仪等一批设备校准检定

详见磋商文件

8

0.33

2.64

8

日立生化校准

详见磋商文件

2

1.825

3.65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二)医疗设备必须具有相关的生产或销售资质,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经营企业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备案凭证)及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供应商采购磋商文件)。

(三)在对“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磋商活动。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也不允许分包。

(六)报名并领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方可参加磋商。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领取时间:**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领取地点: (略) (略) 后勤楼三楼设备科办公室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到指定地点领取。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日17时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 (略) (略) 后勤楼三楼设备科办公室,逾期予以拒收。

七、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 (略) (略)

(二)地 址: (略) 中山中路1号

(三)联系人及电话:甘工,0775-*

(略)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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