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中介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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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中介项目公告

首次公开发 (略) 辅导中介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首次公开发 (略) 辅导中介采购项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首次公开发 (略) 辅导中介采购项目;

1.2采购人:湖北工建 (略) ;

1.3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略) ;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湖北工建 (略) 首次公开发 (略) 辅导中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标择优选取具有能力的中介机构单位,提供辅导咨询、保荐、承销、审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为湖北工建 (略) 首次公开发 (略) ,提供辅导咨询、保荐、承销、审计、法律咨询、资产评估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招标人新三板挂牌工作中的重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针对公司的业务和研发、公司的经营目标、战略规划以及集团的资产、资源进行梳理,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2)对招标人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发挥总协调作用;(3)与招标人及招标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商 (略) 板块,编制《上市方案》和协助报批,主导、协调 (略) 的重要事项,督促招 (略) 要求进行规范整改;(4)协助规范招标人财务状况、公司治理等;(5) (略) 辅导,对招标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应全面掌 (略) 、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则以及管理能力提升方面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使其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树 (略) 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6)组织招标人及招标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制作发行申请文件,并依法对相关文件进行全面核查,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尽职推荐并出具发行保荐报告等材料;(7)组织招标人及招标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对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问询反馈意见进行回复;(8)组织完成本 (略) 项目的发行、承销、股份登记工作;(9)招 (略) 后,在一 (略) 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10)招 (略) 前的其他融资、减资、并购重组、资产剥离、员工激励、定增等所涉事项;(11)参 (略) 过程中外部、内部协调;(12)上市过程中涉及券商的其他事项;(13)每月向招标人定期发送行业研究报告;(14)持续提供北交所辅导服务。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成功新三板挂牌,并按照交易所规则服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

2.4服务地点: (略) 软件新城C11栋-4楼;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1)持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同时具有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保荐业务资格、证券承销业务资格、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资格;(2)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通过中国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的备案;(3)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4)资产评估机构应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且土地评估应选择具有土地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承办。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联合体单位由牵头方提供,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10年(201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3日),有央企或地方国有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服务业绩(时间以挂牌函为准),要求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 (略) 出具的同意挂牌函作为证明;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 (略) (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保荐代表人资格且从业经历8年及以上,近10年(201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3日)具有3家以上央企或地方国有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服务业绩(时间以挂牌函为准),并提供相关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项目团队人员要求:5人及以上。拟派驻服务人员配置合理、人员齐备、分工明确、经验丰富、专业胜任能力强。

3.1.7其他要求:1.法律服务单位需在《联投集团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中;审计、评估单位需在《 (略) 审计、评估类中介机构备选库》中。2.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条款规定的要求。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1)若以联合体投标,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联合牵头人,且联合体家数不超过4家。(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采购文件所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4)采购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5) 供应商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事先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承担工作均不得变动;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 http://**.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会员登录“ (略) ”,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略) ”—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 (略) ”)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14时00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会员登录“ (略) ”,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 (略) ”)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 (略) (网址:http://**)、 (略) 网(网址:http://**)、 (略) (网址:http://**)上发布。

7、其他

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工建 (略)

地 址: (略) 软件新城C11栋

联 系 人: 熊婕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 (略) 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20楼

联 系 人:李海娇

电 话:027-*

2024年6月17日

首次公开发 (略) 辅导中介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首次公开发 (略) 辅导中介采购项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首次公开发 (略) 辅导中介采购项目;

1.2采购人:湖北工建 (略) ;

1.3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略) ;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湖北工建 (略) 首次公开发 (略) 辅导中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标择优选取具有能力的中介机构单位,提供辅导咨询、保荐、承销、审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为湖北工建 (略) 首次公开发 (略) ,提供辅导咨询、保荐、承销、审计、法律咨询、资产评估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招标人新三板挂牌工作中的重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针对公司的业务和研发、公司的经营目标、战略规划以及集团的资产、资源进行梳理,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2)对招标人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发挥总协调作用;(3)与招标人及招标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商 (略) 板块,编制《上市方案》和协助报批,主导、协调 (略) 的重要事项,督促招 (略) 要求进行规范整改;(4)协助规范招标人财务状况、公司治理等;(5) (略) 辅导,对招标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应全面掌 (略) 、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则以及管理能力提升方面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使其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树 (略) 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6)组织招标人及招标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制作发行申请文件,并依法对相关文件进行全面核查,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尽职推荐并出具发行保荐报告等材料;(7)组织招标人及招标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对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问询反馈意见进行回复;(8)组织完成本 (略) 项目的发行、承销、股份登记工作;(9)招 (略) 后,在一 (略) 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10)招 (略) 前的其他融资、减资、并购重组、资产剥离、员工激励、定增等所涉事项;(11)参 (略) 过程中外部、内部协调;(12)上市过程中涉及券商的其他事项;(13)每月向招标人定期发送行业研究报告;(14)持续提供北交所辅导服务。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成功新三板挂牌,并按照交易所规则服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

2.4服务地点: (略) 软件新城C11栋-4楼;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1)持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同时具有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保荐业务资格、证券承销业务资格、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资格;(2)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通过中国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的备案;(3)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4)资产评估机构应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且土地评估应选择具有土地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承办。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联合体单位由牵头方提供,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10年(201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3日),有央企或地方国有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服务业绩(时间以挂牌函为准),要求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 (略) 出具的同意挂牌函作为证明;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 (略) (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保荐代表人资格且从业经历8年及以上,近10年(201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3日)具有3家以上央企或地方国有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服务业绩(时间以挂牌函为准),并提供相关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项目团队人员要求:5人及以上。拟派驻服务人员配置合理、人员齐备、分工明确、经验丰富、专业胜任能力强。

3.1.7其他要求:1.法律服务单位需在《联投集团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中;审计、评估单位需在《 (略) 审计、评估类中介机构备选库》中。2.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条款规定的要求。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1)若以联合体投标,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联合牵头人,且联合体家数不超过4家。(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采购文件所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4)采购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5) 供应商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事先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承担工作均不得变动;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 http://**.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会员登录“ (略) ”,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略) ”—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 (略) ”)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14时00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会员登录“ (略) ”,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 (略) ”)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 (略) (网址:http://**)、 (略) 网(网址:http://**)、 (略) (网址:http://**)上发布。

7、其他

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工建 (略)

地 址: (略) 软件新城C11栋

联 系 人: 熊婕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 (略) 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20楼

联 系 人:李海娇

电 话:027-*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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