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环境消杀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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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环境消杀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1.遴选条件

中吉 (略) 受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 (略) 委托,代理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 (略) 环境消杀服务项目工作,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遴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遴选,诚邀合格供应商前来报价。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 (略) 环境消杀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ZJGJ-JLS-*

2.3采购范围:医院各区域病媒有害生物防治消杀服务, (略) 主体楼内所有区域、楼外围一周;发热门诊内所有区域、外围一周,约*平方米;

2.4服务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 (略) ;

2.5服务周期:3年,(1)每季 (略) 各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消杀工作;(2)其他时间跟进需求方要求随时开展预防、消杀、清除工作;

2.6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

2.7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备有5人以上应急小组可4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提供应急消杀服务工作;所有人员需具备有害生物防治上岗证书;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供应商为2024 (略) ,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3.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

3.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投标期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中国 (略) ”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本项目不可分包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3.1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供应商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遴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中吉 (略) ( (略) 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a座22层)报名并购买遴选文件,遴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供应商为2024 (略) ,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标书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备有5人以上应急小组可4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提供应急消杀服务工作;所有人员需具备有害生物防治上岗证书;

6)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以上相关材料原件(启用电子证书的除外)及复印件备齐,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4日14时00分,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 (略) C303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遴选公告在《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 (略) 》 (略) 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 (略)

地  址: (略) 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1643号

联系方式:蔺杰 0431-*

采购代理机构: 中吉 (略)

地址: (略) 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a座22层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赵洋0431-*-8053

1.遴选条件

中吉 (略) 受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 (略) 委托,代理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 (略) 环境消杀服务项目工作,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遴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遴选,诚邀合格供应商前来报价。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 (略) 环境消杀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ZJGJ-JLS-*

2.3采购范围:医院各区域病媒有害生物防治消杀服务, (略) 主体楼内所有区域、楼外围一周;发热门诊内所有区域、外围一周,约*平方米;

2.4服务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 (略) ;

2.5服务周期:3年,(1)每季 (略) 各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消杀工作;(2)其他时间跟进需求方要求随时开展预防、消杀、清除工作;

2.6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

2.7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备有5人以上应急小组可4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提供应急消杀服务工作;所有人员需具备有害生物防治上岗证书;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供应商为2024 (略) ,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3.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

3.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投标期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中国 (略) ”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本项目不可分包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3.1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供应商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遴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中吉 (略) ( (略) 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a座22层)报名并购买遴选文件,遴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供应商为2024 (略) ,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标书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备有5人以上应急小组可4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提供应急消杀服务工作;所有人员需具备有害生物防治上岗证书;

6)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以上相关材料原件(启用电子证书的除外)及复印件备齐,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4日14时00分,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 (略) C303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遴选公告在《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 (略) 》 (略) 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 (略)

地  址: (略) 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1643号

联系方式:蔺杰 0431-*

采购代理机构: 中吉 (略)

地址: (略) 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a座22层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赵洋0431-*-8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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