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顺义区2024年度海绵城市建设自评估项目
顺义区顺义区2024年度海绵城市建设自评估项目
报名起止日期 | 2024年06月19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6月24日 0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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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项目编号 | ZJ2024B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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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顺义区2024 (略) 建设自评估项目 |
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
项目所在辖区 | |
项目业主 | (略) 顺义区水务局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6月26日 09时00分 |
交易方式 | 比选 |
服务时限 | 2024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15日 |
资质(资格)要求 | 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最近一次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证明文件 3、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履行约定的质量承诺,提供承诺函; 4、 (略) 建设评估、 (略) 建设现状调研、 (略) 规划的相关经验;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8、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划、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公告说明 |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有无回避情况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项目内容 | 参照《 (略) 水务局关于开展2023 (略) 建设情况调查和分区自评估工作的通知》,对照《 (略) 建设评价标准》(GB/T*-2018)、《 (略) 建设效果监测与评估规范》(DB11/T1673-2019)和《无监测资料 (略) 建设效果评估方法》,对顺义区2024 (略) 建设成效进行自评估。 按照《 (略) 建设自评估报告要点》中以下要点内容编制自评估报告: 一、已开展工作 1. (略) 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情况和实施进展等; 2.“十四五” (略) 建设规划编制情况等; 3.出 (略) 建设相关地方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 (略) 规划建设管控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等; 4.划分的排水分区边界、范围、面积等情况等; 5.建成区范围内新增(已建成)海绵建设项目及其海绵设施规模情况。 6.建成区范 (略) 建设效果监测站点(或设施布设情况。 二、效果评估情况 1.达到标准的排水分区情况。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已 (略) 建设要求的排水分区范围、面积,实施的建设项目,需落图等。 2.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评估内容:通过自然与人工强化的渗透、滞蓄、净化等 (略) 建设下垫面的降雨径流,得到控制的年均降雨量与年均降雨量的比值等。 3.正在 (略) 建设的排水分区情况。正在 (略) 建设的排水分区范围、面积,实施的建设项目,预计完成时间、可达到的指标等,需落图等。 三、主要成效及典型案例介绍 1.规划和建设项目中海绵指标管控经验介绍。 2. (略) 建设典型项目案例介绍。 3.海绵源头设施运行维护典型案例介绍。 四、存在的问题和工作计划 五、附件 提供 (略) 建设和评估工作的有关材料(电子版)等。 1.城市建成区范围图, (略) 建设效果评估的排水分区范围图,须标明边界和面积,为矢量格式等; 2. (略) 建设要求的排水分区图及其项目分布图,为矢量格式等; 3.正在 (略) 建设的排水分区及其项目分布图,为矢量格式等。 |
项目编号 | ZJ2024BJ* | 项目名称 | 顺义区2024 (略) 建设自评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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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项目所在辖区 | 顺义区 | |
项目业主 | (略) 顺义区水务局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6月26日 09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2024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15日 | ||
资质(资格)要求 | 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最近一次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证明文件 3、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履行约定的质量承诺,提供承诺函; 4、 (略) 建设评估、 (略) 建设现状调研、 (略) 规划的相关经验;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8、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划、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
公告说明 |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
有无回避情况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
项目内容 | 参照《 (略) 水务局关于开展2023 (略) 建设情况调查和分区自评估工作的通知》,对照《 (略) 建设评价标准》(GB/T*-2018)、《 (略) 建设效果监测与评估规范》(DB11/T1673-2019)和《无监测资料 (略) 建设效果评估方法》,对顺义区2024 (略) 建设成效进行自评估。 按照《 (略) 建设自评估报告要点》中以下要点内容编制自评估报告: 一、已开展工作 1. (略) 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情况和实施进展等; 2.“十四五” (略) 建设规划编制情况等; 3.出 (略) 建设相关地方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 (略) 规划建设管控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等; 4.划分的排水分区边界、范围、面积等情况等; 5.建成区范围内新增(已建成)海绵建设项目及其海绵设施规模情况。 6.建成区范 (略) 建设效果监测站点(或设施布设情况。 二、效果评估情况 1.达到标准的排水分区情况。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已 (略) 建设要求的排水分区范围、面积,实施的建设项目,需落图等。 2.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评估内容:通过自然与人工强化的渗透、滞蓄、净化等 (略) 建设下垫面的降雨径流,得到控制的年均降雨量与年均降雨量的比值等。 3.正在 (略) 建设的排水分区情况。正在 (略) 建设的排水分区范围、面积,实施的建设项目,预计完成时间、可达到的指标等,需落图等。 三、主要成效及典型案例介绍 1.规划和建设项目中海绵指标管控经验介绍。 2. (略) 建设典型项目案例介绍。 3.海绵源头设施运行维护典型案例介绍。 四、存在的问题和工作计划 五、附件 提供 (略) 建设和评估工作的有关材料(电子版)等。 1.城市建成区范围图, (略) 建设效果评估的排水分区范围图,须标明边界和面积,为矢量格式等; 2. (略) 建设要求的排水分区图及其项目分布图,为矢量格式等; 3.正在 (略) 建设的排水分区及其项目分布图,为矢量格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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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 | (略) 顺义区水务局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6月26日 09时00分 |
交易方式 | 比选 |
服务时限 | 2024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15日 |
资质(资格)要求 | 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最近一次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证明文件 3、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履行约定的质量承诺,提供承诺函; 4、 (略) 建设评估、 (略) 建设现状调研、 (略) 规划的相关经验;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8、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划、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公告说明 |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有无回避情况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项目内容 | 参照《 (略) 水务局关于开展2023 (略) 建设情况调查和分区自评估工作的通知》,对照《 (略) 建设评价标准》(GB/T*-2018)、《 (略) 建设效果监测与评估规范》(DB11/T1673-2019)和《无监测资料 (略) 建设效果评估方法》,对顺义区2024 (略) 建设成效进行自评估。 按照《 (略) 建设自评估报告要点》中以下要点内容编制自评估报告: 一、已开展工作 1. (略) 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情况和实施进展等; 2.“十四五” (略) 建设规划编制情况等; 3.出 (略) 建设相关地方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 (略) 规划建设管控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等; 4.划分的排水分区边界、范围、面积等情况等; 5.建成区范围内新增(已建成)海绵建设项目及其海绵设施规模情况。 6.建成区范 (略) 建设效果监测站点(或设施布设情况。 二、效果评估情况 1.达到标准的排水分区情况。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已 (略) 建设要求的排水分区范围、面积,实施的建设项目,需落图等。 2.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评估内容:通过自然与人工强化的渗透、滞蓄、净化等 (略) 建设下垫面的降雨径流,得到控制的年均降雨量与年均降雨量的比值等。 3.正在 (略) 建设的排水分区情况。正在 (略) 建设的排水分区范围、面积,实施的建设项目,预计完成时间、可达到的指标等,需落图等。 三、主要成效及典型案例介绍 1.规划和建设项目中海绵指标管控经验介绍。 2. (略) 建设典型项目案例介绍。 3.海绵源头设施运行维护典型案例介绍。 四、存在的问题和工作计划 五、附件 提供 (略) 建设和评估工作的有关材料(电子版)等。 1.城市建成区范围图, (略) 建设效果评估的排水分区范围图,须标明边界和面积,为矢量格式等; 2. (略) 建设要求的排水分区图及其项目分布图,为矢量格式等; 3.正在 (略) 建设的排水分区及其项目分布图,为矢量格式等。 |
项目编号 | ZJ2024BJ* | 项目名称 | 顺义区2024 (略) 建设自评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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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项目所在辖区 | 顺义区 | |
项目业主 | (略) 顺义区水务局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6月26日 09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2024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15日 | ||
资质(资格)要求 | 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最近一次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证明文件 3、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履行约定的质量承诺,提供承诺函; 4、 (略) 建设评估、 (略) 建设现状调研、 (略) 规划的相关经验;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8、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划、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
公告说明 |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
有无回避情况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
项目内容 | 参照《 (略) 水务局关于开展2023 (略) 建设情况调查和分区自评估工作的通知》,对照《 (略) 建设评价标准》(GB/T*-2018)、《 (略) 建设效果监测与评估规范》(DB11/T1673-2019)和《无监测资料 (略) 建设效果评估方法》,对顺义区2024 (略) 建设成效进行自评估。 按照《 (略) 建设自评估报告要点》中以下要点内容编制自评估报告: 一、已开展工作 1. (略) 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情况和实施进展等; 2.“十四五” (略) 建设规划编制情况等; 3.出 (略) 建设相关地方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 (略) 规划建设管控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等; 4.划分的排水分区边界、范围、面积等情况等; 5.建成区范围内新增(已建成)海绵建设项目及其海绵设施规模情况。 6.建成区范 (略) 建设效果监测站点(或设施布设情况。 二、效果评估情况 1.达到标准的排水分区情况。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已 (略) 建设要求的排水分区范围、面积,实施的建设项目,需落图等。 2.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评估内容:通过自然与人工强化的渗透、滞蓄、净化等 (略) 建设下垫面的降雨径流,得到控制的年均降雨量与年均降雨量的比值等。 3.正在 (略) 建设的排水分区情况。正在 (略) 建设的排水分区范围、面积,实施的建设项目,预计完成时间、可达到的指标等,需落图等。 三、主要成效及典型案例介绍 1.规划和建设项目中海绵指标管控经验介绍。 2. (略) 建设典型项目案例介绍。 3.海绵源头设施运行维护典型案例介绍。 四、存在的问题和工作计划 五、附件 提供 (略) 建设和评估工作的有关材料(电子版)等。 1.城市建成区范围图, (略) 建设效果评估的排水分区范围图,须标明边界和面积,为矢量格式等; 2. (略) 建设要求的排水分区图及其项目分布图,为矢量格式等; 3.正在 (略) 建设的排水分区及其项目分布图,为矢量格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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