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展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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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展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教育教学成果展室建设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ZLCG-AK2024-006

2.项目名称: (略) 教育教学成果展室建设项目

3.项目预算:*.00元

4.采购需求: (略) 教育教学成果展室建设项目1项;项目预算:*.00元;项目概况: (略) 教育教学成果展室建设项目,①打造一个可长期更新的教育教学成果资料库,为学校保留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数据,呈现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历程;②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动静结合呈现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增强师生荣誉感和创新内驱力;③打开对外宣传学校教育教学理念、成效的窗口,增强与外届的沟通交流。

5.供货期限、工期:30日历天。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说明;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日 09:00:00至**日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不收取文件费。

注:供应商需在文件发售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上联系电话及邮箱)、营业执照、*@*q.com邮箱,进行投标确认,方可完成报名。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

2.递交地点:安康宾馆四楼会议室(汉滨区育才 (略) 政府对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略)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地址: (略) 育才路92号

联系电话:0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风景西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女士

电 话:*

陕西 (略)

**日

(略) 教育教学成果展室建设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ZLCG-AK2024-006

2.项目名称: (略) 教育教学成果展室建设项目

3.项目预算:*.00元

4.采购需求: (略) 教育教学成果展室建设项目1项;项目预算:*.00元;项目概况: (略) 教育教学成果展室建设项目,①打造一个可长期更新的教育教学成果资料库,为学校保留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数据,呈现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历程;②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动静结合呈现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增强师生荣誉感和创新内驱力;③打开对外宣传学校教育教学理念、成效的窗口,增强与外届的沟通交流。

5.供货期限、工期:30日历天。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说明;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日 09:00:00至**日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不收取文件费。

注:供应商需在文件发售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上联系电话及邮箱)、营业执照、*@*q.com邮箱,进行投标确认,方可完成报名。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

2.递交地点:安康宾馆四楼会议室(汉滨区育才 (略) 政府对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略)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地址: (略) 育才路92号

联系电话:0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风景西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女士

电 话:*

陕西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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