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C标段施工-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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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C标段施工-招标/资审公告

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C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C标段(施工) (略) 水利厅以闽水审批﹝2023﹞2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闽江上游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中央补助资金50%+地方配套资金50%,招标人为清流县闽江上游 (略) ,招标代理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C标段(施工)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C标段(施工)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清流县龙津镇;

2.2 工程规模:良种场小溪箱涵段:新建箱涵长334.470m,采用2孔4.5×4.0米(宽×高)渐变为1孔6.3×4.0米(宽×高)箱涵;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主要为建筑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正式施工图、工程预算书、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依据。;

2.5 最高控制价:将以招标答疑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日15日前发布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供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安全生产措施费/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且满足“闽水杯”和“大禹奖”申报要求;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完成工程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项目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完成工程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项目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20至**日20(北京时间,下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其他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电子保函应由具备开展工程担保业务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略) 、保险公司开具,办理电子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电子保函文件应符合《 (略) 公共资源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流县闽江上游 (略)

地 址:

(略) 清流县凤翔路695号水利局一楼,

邮 编:

*

联系人:

郭女士,

电子邮箱:

/

电 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中路395号801室,

邮 编:

*

联系人:

余先生,

电子邮箱:

/

电 话:

0598-*,

传 真: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 址:

(http://**)

联系电话:

*、0512-*、400-850-330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

0598-*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清流县水利局

地 址:

(略) 清流县凤翔路695号

联系电话:

0598-*

**日

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C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C标段(施工) (略) 水利厅以闽水审批﹝2023﹞2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闽江上游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中央补助资金50%+地方配套资金50%,招标人为清流县闽江上游 (略) ,招标代理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C标段(施工)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C标段(施工)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清流县龙津镇;

2.2 工程规模:良种场小溪箱涵段:新建箱涵长334.470m,采用2孔4.5×4.0米(宽×高)渐变为1孔6.3×4.0米(宽×高)箱涵;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主要为建筑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正式施工图、工程预算书、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依据。;

2.5 最高控制价:将以招标答疑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日15日前发布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供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安全生产措施费/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且满足“闽水杯”和“大禹奖”申报要求;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完成工程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项目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完成工程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项目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20至**日20(北京时间,下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其他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电子保函应由具备开展工程担保业务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略) 、保险公司开具,办理电子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电子保函文件应符合《 (略) 公共资源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流县闽江上游 (略)

地 址:

(略) 清流县凤翔路695号水利局一楼,

邮 编:

*

联系人:

郭女士,

电子邮箱:

/

电 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中路395号801室,

邮 编:

*

联系人:

余先生,

电子邮箱:

/

电 话:

0598-*,

传 真: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 址:

(http://**)

联系电话:

*、0512-*、400-850-330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

0598-*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清流县水利局

地 址:

(略) 清流县凤翔路695号

联系电话:

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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