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排污许可证审核技术支撑工作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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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排污许可证审核技术支撑工作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为认真落实《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方案(2022-2024年)》(环办环评函〔2022〕237号)、《 (略) 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4年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环办〔2024〕43号)等文件要求,进 (略) 排污许可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排污许可证审核技术支撑工作项目,现诚邀具有相关能力的单位参加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主要内容和预算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项目经费预算

项目实施时间

备注

(略) 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排污许可证审核技术支撑工作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计40万元)

(1)完成不少于40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评价报告书(表)技术复核;(2) (略) 级新核发的排污许可证现场核查;(3) (略) 县两级核发的排污许可证的证后质量监管技术支撑(其中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不少于40个,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不少于60个)。(4)完成2次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业务培训;(5) (略) 生态环境局完成2024年度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及其他环评与排污许可日常工作;(6) (略) 生态环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的年度考核;(7)须安排一名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驻点。

40万元

**日-**日

二、参与单位的资质要求

1、参与单位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与单位参与询价时拥有根据询价项目要求对企业填报内容开展技术审查和质量复核的资质。

3、参与单位应具有2名及以上(含2名)高级技术职称工作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本单位参保证明。

4、参与单位承担过排污许可证技术服务项目(提供项目合同盖章扫描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7、参与单位需提交符合条件资料,并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三、询价须知

1、参与单位应承担其参与询价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 (略) 生态环境局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2、参与单位如对询价公告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报名截止时间2个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要求澄清, (略) 生态环境局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参与单位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询价公告。一经进入询价程序,即视为参与单位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询价公告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日12:00至**日12:00。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相关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人携带企/事业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技术服务方案及其他证明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一楼应急大厅)报名,由询价单位负责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查,满足资格条件的单位可参与询价,询价单位应不少于3家,否则由询价小组终止本次询价,并在本网站进行公示。

五、询价时间及地点

询价时间:**日15:00。

询价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三楼会议室。

询价材料:参与此次项目的报价,报价时需要报出每个项目的单价及汇总价,报价均为含税价,最高报价不得超过项目经费预算,报价需加盖公章,密封后在袋口加盖骑缝公章。

六、参与单位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询价,其询价材料将被拒绝:1.参与单位不具备询价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参与单位未按照询价公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3.参与单位的询价材料出现多个询价方案或报价的;4.参与单位的报价超过项目经费预算的;5.询价材料对询价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不能满足的;6.询价材料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 (略) 生态环境局无法接受的条件;7.参与单位提供提供虚假材料的;8、其他违背法律法规或询价公告内容的情况。

七、中标规则

由询价小组现场拆封参与单位询价材料,以最接近参加报价均价的单位中标,如果差距相同的,以价低者中标;如果差距与报价均相同的,则以提交询价文件中承担立法项目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经验多者中标;若差距、报价、经验数均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中标。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0735-*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doc

为认真落实《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方案(2022-2024年)》(环办环评函〔2022〕237号)、《 (略) 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4年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环办〔2024〕43号)等文件要求,进 (略) 排污许可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排污许可证审核技术支撑工作项目,现诚邀具有相关能力的单位参加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主要内容和预算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项目经费预算

项目实施时间

备注

(略) 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排污许可证审核技术支撑工作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计40万元)

(1)完成不少于40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评价报告书(表)技术复核;(2) (略) 级新核发的排污许可证现场核查;(3) (略) 县两级核发的排污许可证的证后质量监管技术支撑(其中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不少于40个,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不少于60个)。(4)完成2次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业务培训;(5) (略) 生态环境局完成2024年度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及其他环评与排污许可日常工作;(6) (略) 生态环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的年度考核;(7)须安排一名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驻点。

40万元

**日-**日

二、参与单位的资质要求

1、参与单位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与单位参与询价时拥有根据询价项目要求对企业填报内容开展技术审查和质量复核的资质。

3、参与单位应具有2名及以上(含2名)高级技术职称工作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本单位参保证明。

4、参与单位承担过排污许可证技术服务项目(提供项目合同盖章扫描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7、参与单位需提交符合条件资料,并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三、询价须知

1、参与单位应承担其参与询价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 (略) 生态环境局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2、参与单位如对询价公告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报名截止时间2个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要求澄清, (略) 生态环境局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参与单位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询价公告。一经进入询价程序,即视为参与单位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询价公告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日12:00至**日12:00。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相关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人携带企/事业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技术服务方案及其他证明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一楼应急大厅)报名,由询价单位负责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查,满足资格条件的单位可参与询价,询价单位应不少于3家,否则由询价小组终止本次询价,并在本网站进行公示。

五、询价时间及地点

询价时间:**日15:00。

询价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三楼会议室。

询价材料:参与此次项目的报价,报价时需要报出每个项目的单价及汇总价,报价均为含税价,最高报价不得超过项目经费预算,报价需加盖公章,密封后在袋口加盖骑缝公章。

六、参与单位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询价,其询价材料将被拒绝:1.参与单位不具备询价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参与单位未按照询价公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3.参与单位的询价材料出现多个询价方案或报价的;4.参与单位的报价超过项目经费预算的;5.询价材料对询价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不能满足的;6.询价材料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 (略) 生态环境局无法接受的条件;7.参与单位提供提供虚假材料的;8、其他违背法律法规或询价公告内容的情况。

七、中标规则

由询价小组现场拆封参与单位询价材料,以最接近参加报价均价的单位中标,如果差距相同的,以价低者中标;如果差距与报价均相同的,则以提交询价文件中承担立法项目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经验多者中标;若差距、报价、经验数均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中标。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0735-*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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