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2025年污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营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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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2025年污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营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2025年污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生态环境治理服务/水污染治理服务/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惠城区 公告时间 **日 11:1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预算金额 ¥7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52-*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桥东区学背街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钟工/0752-*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工/0752-*

项目概况

2024—2025年污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JR*

项目名称:2024—2025年污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 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材料);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4.供应商为被授权人购买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加盖社保单位公章。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五、开启

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磋商文件发售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显示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合法有效,均用A4纸印制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共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桥东区学背街1号        

联系方式:钟工/0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联系方式:杨工/07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  075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2025年污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生态环境治理服务/水污染治理服务/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惠城区 公告时间 **日 11:1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预算金额 ¥7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52-*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桥东区学背街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钟工/0752-*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工/0752-*

项目概况

2024—2025年污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JR*

项目名称:2024—2025年污水处理设施委托运营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 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材料);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4.供应商为被授权人购买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加盖社保单位公章。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五、开启

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磋商文件发售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显示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合法有效,均用A4纸印制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共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桥东区学背街1号        

联系方式:钟工/0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联系方式:杨工/07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  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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