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网络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调查招标公告
电商平台网络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调查招标公告
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略) 络消费者知情权的有关规定在四川落地落实, (略) 络销售经 (略) 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略) 络营商和消费环境, (略) 络经营与消费的信心和预期,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简称“四川省消委会”)拟联合 (略) 网络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调查。拟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网络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调查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5.*元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比选方式
根据《四川省消委会秘书处商品和服务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省消委会秘书处成立采购小组, (略) 网络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调查活动的采购。
四、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资格条件)
(一)本项目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按规定参与了本项目的报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五、递交比选申请资料
申请书基本要求:
1.本项目的基本资格条件
2.本项目详细的方案设计
3.正本*份,副本*份
截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17:00
递交地点: (略) (略) 118号二号楼4楼4018室
比选申请资料必须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递交地点。比选结果将在6月26日之后三个工作日通知到申请人。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通讯地址: (略) (略) 118号二号楼4楼4018室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 *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2024年6月19日
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略) 络消费者知情权的有关规定在四川落地落实, (略) 络销售经 (略) 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略) 络营商和消费环境, (略) 络经营与消费的信心和预期,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简称“四川省消委会”)拟联合 (略) 网络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调查。拟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网络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调查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5.*元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比选方式
根据《四川省消委会秘书处商品和服务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省消委会秘书处成立采购小组, (略) 网络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调查活动的采购。
四、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资格条件)
(一)本项目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按规定参与了本项目的报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五、递交比选申请资料
申请书基本要求:
1.本项目的基本资格条件
2.本项目详细的方案设计
3.正本*份,副本*份
截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17:00
递交地点: (略) (略) 118号二号楼4楼4018室
比选申请资料必须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递交地点。比选结果将在6月26日之后三个工作日通知到申请人。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通讯地址: (略) (略) 118号二号楼4楼4018室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 *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2024年6月19日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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