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号叶县房产事务中心叶县化工滨河新型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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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号叶县房产事务中心叶县化工滨河新型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号】叶县房产事务中心叶县化工滨河新型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叶县房产事务中心叶县化工滨河新型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项目(项目代码:2208-*-04-01-*)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 (略) 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潜在投标人需凭CA 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网址: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叶县房产事务中心叶县化工滨河新型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项目

2、项目编号:叶财招标-2024-37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60 元

5、项目概况及内容:叶县化工滨河新型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项目,位于叶县化工滨河新型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北,滨河大道以南,规划节庄路以西,规划常李路以东。本次招标控制价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图纸范围内3栋17层住宅、1栋配套服务用房及地库的建筑装饰工程、给排水系统、消火栓与喷淋系统、强电系统、消防电系统、弱电系统、通风系统等。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8、施工工期:两年;

9、质量要求:合格;

10、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上述内容提供“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承诺函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3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不更换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6拟派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7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其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2024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页或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

3.8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以提供财务报告,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9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注:1、本次招标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均采用资格后审。

2、养老保险需提供查询页面截图。招标人随时保留查询资料的真实性的权利,如证实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由此导致的投标无效或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将由投标人承担。

3、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日0时00分至**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网址:http://**)“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

办理CA证书:http://**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注: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用 CA 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政府采购法,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政。

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各供应商可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4、该公告已同步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5、监督单位:叶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0R24699H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人信息

名 称:叶县房产事务中心

地 址:叶县新建路83号

联系人:孙军伟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新城区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903室

联 系 人:臧昕

电 话:*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平公资建*号】叶县房产事务中心叶县化工滨河新型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叶县房产事务中心叶县化工滨河新型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项目(项目代码:2208-*-04-01-*)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 (略) 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潜在投标人需凭CA 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网址: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叶县房产事务中心叶县化工滨河新型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项目

2、项目编号:叶财招标-2024-37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60 元

5、项目概况及内容:叶县化工滨河新型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项目,位于叶县化工滨河新型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北,滨河大道以南,规划节庄路以西,规划常李路以东。本次招标控制价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图纸范围内3栋17层住宅、1栋配套服务用房及地库的建筑装饰工程、给排水系统、消火栓与喷淋系统、强电系统、消防电系统、弱电系统、通风系统等。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8、施工工期:两年;

9、质量要求:合格;

10、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上述内容提供“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承诺函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3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不更换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6拟派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7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其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2024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页或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

3.8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以提供财务报告,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9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注:1、本次招标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均采用资格后审。

2、养老保险需提供查询页面截图。招标人随时保留查询资料的真实性的权利,如证实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由此导致的投标无效或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将由投标人承担。

3、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日0时00分至**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网址:http://**)“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

办理CA证书:http://**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注: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用 CA 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政府采购法,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政。

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各供应商可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4、该公告已同步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5、监督单位:叶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0R24699H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人信息

名 称:叶县房产事务中心

地 址:叶县新建路83号

联系人:孙军伟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新城区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903室

联 系 人:臧昕

电 话:*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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