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关于购买支持性服务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秦皇岛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关于购买支持性服务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残疾儿童救助实施方案》,进一步满足残疾儿童及家庭基本康复服务需求,我中心为70名智障、听障、孤独症儿童及家庭,面向社会招募相关机构,进行采购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残疾人康复中心支持性服务采购项目

(一)融合艺术特长课程

(二)家长康复技术提升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品目:融合艺术特长课程

预算金额:3.*元;

要求为智障、听障、孤独症儿童提供乐器或美术类艺术特长课程150节次,和正常小朋友融合完成(预计12月份完成采购内容)。

(二)采购品目:家长康复技术提升等服务

预算资金:5.*元;

要求为智障、听障、孤独症类儿童家长提供系统性理论知识培训、个案跟踪指导等(预计12月份完成采购内容)。

地址: (略) 海港区燕山大街234号

联系人:贺平

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5日

采购期限: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采购计划

三、资质要求

(一) 融合艺术特长课程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备教育局颁发的教学许可证、教育机构营业执照;

3、具备一定规模的教学场地和教学设施;

4、三年内机构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团队人均教育教学经验不少于五年;

6、具有相关教育资格的培训机构。

(二)家长康复技术提升等服务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资质;

2、三年内机构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学术体系与实践体系专家团队(有资质);

4、提供服务专家均接受系统培训,持证上岗。

对以上项目进行公示。有合作意愿的相关机构请于2024年6月24日前,携带 (略) 残疾人康复中心报名。

(略) 残疾人康复中心

2024年6月19日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残疾儿童救助实施方案》,进一步满足残疾儿童及家庭基本康复服务需求,我中心为70名智障、听障、孤独症儿童及家庭,面向社会招募相关机构,进行采购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残疾人康复中心支持性服务采购项目

(一)融合艺术特长课程

(二)家长康复技术提升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品目:融合艺术特长课程

预算金额:3.*元;

要求为智障、听障、孤独症儿童提供乐器或美术类艺术特长课程150节次,和正常小朋友融合完成(预计12月份完成采购内容)。

(二)采购品目:家长康复技术提升等服务

预算资金:5.*元;

要求为智障、听障、孤独症类儿童家长提供系统性理论知识培训、个案跟踪指导等(预计12月份完成采购内容)。

地址: (略) 海港区燕山大街234号

联系人:贺平

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5日

采购期限: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采购计划

三、资质要求

(一) 融合艺术特长课程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备教育局颁发的教学许可证、教育机构营业执照;

3、具备一定规模的教学场地和教学设施;

4、三年内机构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团队人均教育教学经验不少于五年;

6、具有相关教育资格的培训机构。

(二)家长康复技术提升等服务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资质;

2、三年内机构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学术体系与实践体系专家团队(有资质);

4、提供服务专家均接受系统培训,持证上岗。

对以上项目进行公示。有合作意愿的相关机构请于2024年6月24日前,携带 (略) 残疾人康复中心报名。

(略) 残疾人康复中心

2024年6月19日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残疾儿童救助实施方案》,进一步满足残疾儿童及家庭基本康复服务需求,我中心为70名智障、听障、孤独症儿童及家庭,面向社会招募相关机构,进行采购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残疾人康复中心支持性服务采购项目

(一)融合艺术特长课程

(二)家长康复技术提升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品目:融合艺术特长课程

预算金额:3.*元;

要求为智障、听障、孤独症儿童提供乐器或美术类艺术特长课程150节次,和正常小朋友融合完成(预计12月份完成采购内容)。

(二)采购品目:家长康复技术提升等服务

预算资金:5.*元;

要求为智障、听障、孤独症类儿童家长提供系统性理论知识培训、个案跟踪指导等(预计12月份完成采购内容)。

地址: (略) 海港区燕山大街234号

联系人:贺平

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5日

采购期限: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采购计划

三、资质要求

(一) 融合艺术特长课程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备教育局颁发的教学许可证、教育机构营业执照;

3、具备一定规模的教学场地和教学设施;

4、三年内机构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团队人均教育教学经验不少于五年;

6、具有相关教育资格的培训机构。

(二)家长康复技术提升等服务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资质;

2、三年内机构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学术体系与实践体系专家团队(有资质);

4、提供服务专家均接受系统培训,持证上岗。

对以上项目进行公示。有合作意愿的相关机构请于2024年6月24日前,携带 (略) 残疾人康复中心报名。

(略) 残疾人康复中心

2024年6月19日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残疾儿童救助实施方案》,进一步满足残疾儿童及家庭基本康复服务需求,我中心为70名智障、听障、孤独症儿童及家庭,面向社会招募相关机构,进行采购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残疾人康复中心支持性服务采购项目

(一)融合艺术特长课程

(二)家长康复技术提升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品目:融合艺术特长课程

预算金额:3.*元;

要求为智障、听障、孤独症儿童提供乐器或美术类艺术特长课程150节次,和正常小朋友融合完成(预计12月份完成采购内容)。

(二)采购品目:家长康复技术提升等服务

预算资金:5.*元;

要求为智障、听障、孤独症类儿童家长提供系统性理论知识培训、个案跟踪指导等(预计12月份完成采购内容)。

地址: (略) 海港区燕山大街234号

联系人:贺平

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5日

采购期限: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采购计划

三、资质要求

(一) 融合艺术特长课程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备教育局颁发的教学许可证、教育机构营业执照;

3、具备一定规模的教学场地和教学设施;

4、三年内机构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团队人均教育教学经验不少于五年;

6、具有相关教育资格的培训机构。

(二)家长康复技术提升等服务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资质;

2、三年内机构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学术体系与实践体系专家团队(有资质);

4、提供服务专家均接受系统培训,持证上岗。

对以上项目进行公示。有合作意愿的相关机构请于2024年6月24日前,携带 (略) 残疾人康复中心报名。

(略) 残疾人康复中心

2024年6月19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