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成都 (略) 2024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成都 (略)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及比选人要 (略) 领导任期履职情况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比选人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工作止。具体进度要求:进场后60个日历天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具体进场时间以比选人书面通知为准,正式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按照比选人通知时间出具。
2.3 服务地点: (略) 。
2.4 标段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及比选人要求对比选人下属成都 (略) 、 (略) (略) 领导任期履职情况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
二标段: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及比选人要求对比选 (略) (略) 、成都 (略) 领导任期履职情况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 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单位)或其合法设立、并具有授权的分支机构;
3.1.2 须为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企业(单位);
3.1.3 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
3.1.4 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2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业绩;若比选申请人为会计师事务所总所,总所和分所业绩均为有效业绩;若比选申请人为具有授权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分所业绩为有效业绩;
3.1.5 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3.1.6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并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2个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的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业绩,须为本单位人员;
3.2 其他要求
3.2.1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2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略) 高新区锦城大道1080号天府世家一号楼成都 (略) 409室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② 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4.3 比选申请人领取比选文件后,如确认参与本项目比选,需在成都环 (略) (http://**:8000/cdht/)完成注册,并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内点击报名,无需上传电子版参选文件。
4.4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8日10时00分, (略) 高新区锦城大道1080号天府世家一号楼成都 (略) (略) ( (略) 侧门2楼,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大屏幕显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 (略) 》(网址:http://**)、成都 (略) 网站(网址: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锦城大道1080号
联 系 人: 胡女士
电 话: 028-*-6308
成都 (略) 2024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成都 (略)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及比选人要 (略) 领导任期履职情况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比选人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工作止。具体进度要求:进场后60个日历天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具体进场时间以比选人书面通知为准,正式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按照比选人通知时间出具。
2.3 服务地点: (略) 。
2.4 标段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及比选人要求对比选人下属成都 (略) 、 (略) (略) 领导任期履职情况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
二标段: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及比选人要求对比选 (略) (略) 、成都 (略) 领导任期履职情况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 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单位)或其合法设立、并具有授权的分支机构;
3.1.2 须为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企业(单位);
3.1.3 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
3.1.4 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2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业绩;若比选申请人为会计师事务所总所,总所和分所业绩均为有效业绩;若比选申请人为具有授权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分所业绩为有效业绩;
3.1.5 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3.1.6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并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2个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的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业绩,须为本单位人员;
3.2 其他要求
3.2.1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2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略) 高新区锦城大道1080号天府世家一号楼成都 (略) 409室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② 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4.3 比选申请人领取比选文件后,如确认参与本项目比选,需在成都环 (略) (http://**:8000/cdht/)完成注册,并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内点击报名,无需上传电子版参选文件。
4.4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8日10时00分, (略) 高新区锦城大道1080号天府世家一号楼成都 (略) (略) ( (略) 侧门2楼,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大屏幕显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 (略) 》(网址:http://**)、成都 (略) 网站(网址: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锦城大道1080号
联 系 人: 胡女士
电 话: 028-*-6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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