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公司秦皇岛工务段报废机动车处置公开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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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局集团公司秦皇岛工务段报废机动车处置公开询价

北京局集团公司秦皇岛工务段报废机动车处置公开询价公告

一、询价条件

询 (略) 秦皇岛工务段,需处置的机动车已办理报废审批手续,具备出售条件。

二、询价内容

我段此批报废依维柯10座工程车共4辆, (略) 海港区3辆, (略) 路北区1辆,按一包进行处置,出售计价重量为整备重量,共计11.1吨(详细内容见询价函),按台数发货,不再过磅称重。

三、回收单位资格要求

1.回收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报废机动车拆解,且具备批准颁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证书》。

2.回收单位未处在国家、行业、中国 (略) 购买限制期内。

3.回收单位须在报价前自行到车辆存放地实地查看、了解货物及存放、倒装、运输等相关情况。

4.不接受联合体或中介机构报价。

四、回收单位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填写手机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5.《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证书》

五、参与报价方式:

1.拟报价回收单位于**日14:00前将相关资料(公告第四条的相关内容)及询价函(详见附表1)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 (略) 秦皇岛工务段,逾期不再接受报价。项目报价必须由报价对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参加,需要委托他人代理时,须递交加盖报价对象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日14:00开启报价文件,地点:秦皇岛工务段机关楼2楼会议室。

2.报价需包含运输、人工、装卸、手续等一切费用。

六、询价评审方式:

1.本次询价设置处置底价,处置底价为1400元/吨(不含税),低于处置底价报价均为无效报价,经评审小组审核资质资料合格后,确定报价最高的回收单位为中标企业。

2.经中标结果公示后,我段与中标回收单位签订合同,中标单位在提货前须缴纳全额货款。

七、提货要求:

1.回收单位须在我段人员监督下,于**日前自行到车辆存放地进行提货。回收单位发出报价,视为回收单位知晓并接受提货条件及报废机动车状态,发货期间不再接受提货条件、报废机动车状态等异议。

2.中标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提货,并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如未履行合同相关内容,或在报废拆解过程中出现无法回收问题,由中标单位承担责任, (略) 反馈并进行信用评价。

3.本次报废汽车均需进行报废拆解处置,不得另做其他用途。

4.中标单位装卸完毕后将场地清理干净,无废弃物遗留。如因遗留废弃物原因导致事故,中标单位需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1.询价人: (略) 秦皇岛工务段

2.地址: (略) 海港区北环路434号秦皇岛工务段

3.联系人:于先生

4.联系电话:*

, (略) ,秦皇岛

北京局集团公司秦皇岛工务段报废机动车处置公开询价公告

一、询价条件

询 (略) 秦皇岛工务段,需处置的机动车已办理报废审批手续,具备出售条件。

二、询价内容

我段此批报废依维柯10座工程车共4辆, (略) 海港区3辆, (略) 路北区1辆,按一包进行处置,出售计价重量为整备重量,共计11.1吨(详细内容见询价函),按台数发货,不再过磅称重。

三、回收单位资格要求

1.回收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报废机动车拆解,且具备批准颁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证书》。

2.回收单位未处在国家、行业、中国 (略) 购买限制期内。

3.回收单位须在报价前自行到车辆存放地实地查看、了解货物及存放、倒装、运输等相关情况。

4.不接受联合体或中介机构报价。

四、回收单位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填写手机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5.《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证书》

五、参与报价方式:

1.拟报价回收单位于**日14:00前将相关资料(公告第四条的相关内容)及询价函(详见附表1)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 (略) 秦皇岛工务段,逾期不再接受报价。项目报价必须由报价对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参加,需要委托他人代理时,须递交加盖报价对象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日14:00开启报价文件,地点:秦皇岛工务段机关楼2楼会议室。

2.报价需包含运输、人工、装卸、手续等一切费用。

六、询价评审方式:

1.本次询价设置处置底价,处置底价为1400元/吨(不含税),低于处置底价报价均为无效报价,经评审小组审核资质资料合格后,确定报价最高的回收单位为中标企业。

2.经中标结果公示后,我段与中标回收单位签订合同,中标单位在提货前须缴纳全额货款。

七、提货要求:

1.回收单位须在我段人员监督下,于**日前自行到车辆存放地进行提货。回收单位发出报价,视为回收单位知晓并接受提货条件及报废机动车状态,发货期间不再接受提货条件、报废机动车状态等异议。

2.中标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提货,并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如未履行合同相关内容,或在报废拆解过程中出现无法回收问题,由中标单位承担责任, (略) 反馈并进行信用评价。

3.本次报废汽车均需进行报废拆解处置,不得另做其他用途。

4.中标单位装卸完毕后将场地清理干净,无废弃物遗留。如因遗留废弃物原因导致事故,中标单位需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1.询价人: (略) 秦皇岛工务段

2.地址: (略) 海港区北环路434号秦皇岛工务段

3.联系人:于先生

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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