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开展托管班活动项目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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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开展托管班活动项目遴选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开展托管班活动项目
品目

服务/教育服务/其他教育服务

采购单位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0:50
开标时间 **日 09:30
预算金额 ¥1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魏工
项目联系电话 * 010-*
采购单位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盛街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葛助理010-*
代理机构名称 中土国华(北京)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朝阳区朝阳路69号财经中心1号楼3单元10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魏工* 010-*

  中土国华(北京) (略) 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开展托管班活动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开展托管班活动项目

项目编号:KFQZC-2024-3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工

项目联系电话:* 0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盛街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葛助理0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土国华(北京)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魏工* 010-*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朝阳区朝阳路69号财经中心1号楼3单元1001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FQZC-2024-35

项目名称: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开展托管班活动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19万元

最高限价:19万元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开展托管班活动项目,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策划、组织开展活动、摄影摄像及纪录片等相关服务;费用中包含活动开展所必须的人工、材料等费用,除经采购方书面确认外,采购方无需向*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包括: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遴选申请者,请于**日至**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略) 朝阳区朝阳路69号财经中心1号楼3单元1001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获取采购文件。

2、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请打款到以下账户,汇款备注:开展托管班文件费。

开户银行:工行海淀西区四道口支行

开户名称:中土国华(北京) (略)

账号:*8191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朝阳区朝阳路69号财经中心1号楼3单元1001。

五、公告期限

**日至**日。

二、开标时间:**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9.*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开展托管班活动项目
品目

服务/教育服务/其他教育服务

采购单位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0:50
开标时间 **日 09:30
预算金额 ¥1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魏工
项目联系电话 * 010-*
采购单位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盛街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葛助理010-*
代理机构名称 中土国华(北京)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朝阳区朝阳路69号财经中心1号楼3单元10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魏工* 010-*

  中土国华(北京) (略) 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开展托管班活动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开展托管班活动项目

项目编号:KFQZC-2024-3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工

项目联系电话:* 0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盛街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葛助理0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土国华(北京)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魏工* 010-*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朝阳区朝阳路69号财经中心1号楼3单元1001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FQZC-2024-35

项目名称: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开展托管班活动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19万元

最高限价:19万元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开展托管班活动项目,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策划、组织开展活动、摄影摄像及纪录片等相关服务;费用中包含活动开展所必须的人工、材料等费用,除经采购方书面确认外,采购方无需向*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包括: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遴选申请者,请于**日至**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略) 朝阳区朝阳路69号财经中心1号楼3单元1001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获取采购文件。

2、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请打款到以下账户,汇款备注:开展托管班文件费。

开户银行:工行海淀西区四道口支行

开户名称:中土国华(北京) (略)

账号:*8191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朝阳区朝阳路69号财经中心1号楼3单元1001。

五、公告期限

**日至**日。

二、开标时间:**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9.*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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