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湾跨海大桥检查检测与综合评估年度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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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跨海大桥检查检测与综合评估年度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州湾跨海大桥检查检测与综合评估(2024-2027年度)已由宁波 (略) 批准实施。项目 (略) 杭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并已落实到位,招 (略) 杭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至附录5。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杭州湾跨海大桥包括了南北岸引桥、水中区引桥、滩涂区引桥、南航道桥、北航道桥、海中平台匝道桥,全长36km,现需要对大桥进行检查检测与综合评估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范围。

2.2工程规模:标段一:711.7067万元;标段二:467.8065万元;标段三:977.2007万元;标段四:230.3888万元;标段五:1251.6135 万元。

2.3招标范围:

标段一:杭州湾跨海大桥综合检测与评估(2024-2027年度),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和要求”。

标段二: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北航道桥斜拉索及钢箱梁检查与维修(2024-2027年度),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和要求”。

标段三:杭州湾跨海大桥下部结构检查与维修(2024-2027年度),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和要求”。

标段四:杭州湾跨海大桥海中平台匝道桥检查与维修(2024-2027年度),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和要求”。

标段五:杭州湾跨海大桥混凝土箱梁、索塔及支座定期检测(2024-2027年度),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和要求”。

2.4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6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5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级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检测项目中必须包含结构混凝土、桥梁结构检测项目);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中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必须包含桥梁检测项目);且上述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标段二: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中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必须包含钢结构等金属材料及制品的UT、RT、MT、PT无损检测项目);且上述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标段三: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材料*级或水运工程结构*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上述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标段四: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级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上述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标段五: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级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上述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5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选择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单位,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并上传。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如在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 月 20 日至2024年 6 月26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3 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文件的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5.投标保证金(各标段分别交纳)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

标段一:人民币*元整;标段二:人民币90000元整;标段三:人民币*元整;标段四:人民币40000元整;标段五:人民币*元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 7 月 5 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7 月 10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l)”。

6.3 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6.4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5 开标地点: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略) 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直播系统(http://**: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6.6 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6.7 如初次投标,操作说明详见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网上开评标)系统操作手册(http://**)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

6.8 如遇已签到的投标人的IP地址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人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6. (略) 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的收费标准执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宁波 (略) 网站(http://**)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杭 (略)

地址: (略) 庵东镇虹桥大道1号

联系人:杨健

电话:*

招标代理人:德威 (略)

地\u3000址: (略) 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4楼

联系人:黄斌、余敏、陈若君

电\u3000话:*、*、*

监督部门:宁波 (略) 审计部(采购监管办)

电话:057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州湾跨海大桥检查检测与综合评估(2024-2027年度)已由宁波 (略) 批准实施。项目 (略) 杭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并已落实到位,招 (略) 杭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至附录5。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杭州湾跨海大桥包括了南北岸引桥、水中区引桥、滩涂区引桥、南航道桥、北航道桥、海中平台匝道桥,全长36km,现需要对大桥进行检查检测与综合评估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范围。

2.2工程规模:标段一:711.7067万元;标段二:467.8065万元;标段三:977.2007万元;标段四:230.3888万元;标段五:1251.6135 万元。

2.3招标范围:

标段一:杭州湾跨海大桥综合检测与评估(2024-2027年度),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和要求”。

标段二: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北航道桥斜拉索及钢箱梁检查与维修(2024-2027年度),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和要求”。

标段三:杭州湾跨海大桥下部结构检查与维修(2024-2027年度),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和要求”。

标段四:杭州湾跨海大桥海中平台匝道桥检查与维修(2024-2027年度),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和要求”。

标段五:杭州湾跨海大桥混凝土箱梁、索塔及支座定期检测(2024-2027年度),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和要求”。

2.4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6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5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级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检测项目中必须包含结构混凝土、桥梁结构检测项目);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中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必须包含桥梁检测项目);且上述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标段二: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中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必须包含钢结构等金属材料及制品的UT、RT、MT、PT无损检测项目);且上述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标段三: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材料*级或水运工程结构*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上述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标段四: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级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上述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标段五: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级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上述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5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选择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单位,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并上传。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如在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 月 20 日至2024年 6 月26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3 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文件的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5.投标保证金(各标段分别交纳)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

标段一:人民币*元整;标段二:人民币90000元整;标段三:人民币*元整;标段四:人民币40000元整;标段五:人民币*元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 7 月 5 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7 月 10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l)”。

6.3 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6.4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5 开标地点: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略) 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直播系统(http://**: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6.6 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6.7 如初次投标,操作说明详见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网上开评标)系统操作手册(http://**)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

6.8 如遇已签到的投标人的IP地址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人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6. (略) 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的收费标准执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宁波 (略) 网站(http://**)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杭 (略)

地址: (略) 庵东镇虹桥大道1号

联系人:杨健

电话:*

招标代理人:德威 (略)

地\u3000址: (略) 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4楼

联系人:黄斌、余敏、陈若君

电\u3000话:*、*、*

监督部门:宁波 (略) 审计部(采购监管办)

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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