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学审计信息化平台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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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理工大学审计信息化平台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天津理工大学审计信息化平台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615-*)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理工大学审计信息化平台项目(一期)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 / ,招标人为天津理工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分为 1 个标段,其天津理工大学审计信息化平台项目(一期)。项目预算为:20万元。项目概况: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所提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均须在有效期内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2年度或 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复印件。(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B.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提供**日至本项目开标时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如为开标当月新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不能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须附情况说明。)

6.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划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日,每日9:00时-11:30时,14:00时-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5室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9:30时止,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略) 201开标室(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1室)。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日9:30时止;

地点: (略) 201开标室(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1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理工大学

地 址: (略) 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联 系 人:姚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联 系 人:崔玮、王宇婳

电 话:022-*

电子邮件:*@*63.com

天津理工大学审计信息化平台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615-*)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理工大学审计信息化平台项目(一期)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 / ,招标人为天津理工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分为 1 个标段,其天津理工大学审计信息化平台项目(一期)。项目预算为:20万元。项目概况: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所提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均须在有效期内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2年度或 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复印件。(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B.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提供**日至本项目开标时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如为开标当月新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不能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须附情况说明。)

6.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划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日,每日9:00时-11:30时,14:00时-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5室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9:30时止,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略) 201开标室(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1室)。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日9:30时止;

地点: (略) 201开标室(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1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理工大学

地 址: (略) 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联 系 人:姚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联 系 人:崔玮、王宇婳

电 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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