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2024年钦州市钦南区农用薄膜等主要农业投入品废弃物规范管理及新技术推广应用试点工作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公示
钦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2024年钦州市钦南区农用薄膜等主要农业投入品废弃物规范管理及新技术推广应用试点工作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2023年部分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3〕43号)及《2022年广西农用薄膜等主要农业投入品废弃物规范管理及新技术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桂农厅办发〔2022〕102号)、《 (略) 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钦市财农〔2023〕10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20 (略) 钦南区农用薄膜等主要农业投入品废弃物规范管理及新技术推广应用试点工作项目实施。经研究决定以委托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开展20 (略) 钦南区农用薄膜等主要农业投入品废弃物规范管理及新技术推广应用试点工作项目服务采购工作,现将招标代理服务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委托采购服务项目名称: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20 (略) 钦南区农用薄膜等主要农业投入品废弃物规范管理及新技术推广应用试点工作项目。
二、委托采购服务内容:开展主要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元),完成农用薄膜新技术试验,农用薄膜新技术示范(*元),完成农用薄膜残留调查监测,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元)。
三、购买服务主体: (略) 钦南区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预算:预算经费*元。
五、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具备招标相关资质。
(三)有效营业执照等资质材料复印件
(四)供应商应具有同类业绩。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委托方式:询价。
七、报价时间:本公示结束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
八、公示时间:2024年6月19日—2023年6月23日。
联系人:李选妍,*;联系电话:0777—*。
附件:1.询价函
2.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20 (略) 钦南区农用薄膜等主要农业投入品废弃物规范管理及新技术推广应用试点工作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询价报价单
(略) 钦南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9日
附件1
询价 函
为了完成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20 (略) 钦南区农用薄膜等主要农业投入品废弃物规范管理及新技术推广应用试点工作项目服务采购工作,就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进行询价,经钦南区农业农村局批准后,择优选择有资 (略) 。
一、项目概况
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实施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20 (略) 钦南区农用薄膜等主要农业投入品废弃物规范管理及新技术推广应用试点工作,内容包括:开展主要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完成农用薄膜新技术试验、农用薄膜新技术示范,农用薄膜残留调查监测,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等内容。项目经费预算*元。
二、服务要求
承担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20 (略) 钦南区农用薄膜等主要农业投入品废弃物规范管理及新技术推广应用试点工作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提交报价材料
1、招标代理费用报价单
2、附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需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有关资质证明,
4、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证明。
四、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提交密封材料两份,并于2024年6月23日前提交钦南区农业农村局(地点:钦南湾大道24号;联系电话:0777-*;联系人:李选妍*)。该报价一经钦南区农业农村局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在满足要求、服务质量相等下,以合理低价方式选择招标代理单位。
五、签约方的报价单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报价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本局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钦南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9日
附件2
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20 (略) 钦南区农用薄膜等主要农业投入品废弃物规范管理及新技术推广应用试点工作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单
项目 | 服务要求 | 单价(万元) | 金额(万元) |
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20 (略) 钦南区农用薄膜等主要农业投入品废弃物规范管理及新技术推广应用试点工作项目 | 承担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20 (略) 钦南区农用薄膜等主要农业投入品废弃物规范管理及新技术推广应用试点工作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 ||
报价合计(小写):元 | 报价合计(大写):元整 |
报价单位全称(盖章):
报价单位负责人签名:
报价单位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联系地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2023年部分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3〕43号)及《2022年广西农用薄膜等主要农业投入品废弃物规范管理及新技术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桂农厅办发〔2022〕102号)、《 (略) 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钦市财农〔2023〕10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20 (略) 钦南区农用薄膜等主要农业投入品废弃物规范管理及新技术推广应用试点工作项目实施。经研究决定以委托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开展20 (略) 钦南区农用薄膜等主要农业投入品废弃物规范管理及新技术推广应用试点工作项目服务采购工作,现将招标代理服务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委托采购服务项目名称: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20 (略) 钦南区农用薄膜等主要农业投入品废弃物规范管理及新技术推广应用试点工作项目。
二、委托采购服务内容:开展主要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元),完成农用薄膜新技术试验,农用薄膜新技术示范(*元),完成农用薄膜残留调查监测,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元)。
三、购买服务主体: (略) 钦南区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预算:预算经费*元。
五、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具备招标相关资质。
(三)有效营业执照等资质材料复印件
(四)供应商应具有同类业绩。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委托方式:询价。
七、报价时间:本公示结束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
八、公示时间:2024年6月19日—2023年6月23日。
联系人:李选妍,*;联系电话:0777—*。
附件:1.询价函
2.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20 (略) 钦南区农用薄膜等主要农业投入品废弃物规范管理及新技术推广应用试点工作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询价报价单
(略) 钦南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9日
附件1
询价 函
为了完成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20 (略) 钦南区农用薄膜等主要农业投入品废弃物规范管理及新技术推广应用试点工作项目服务采购工作,就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进行询价,经钦南区农业农村局批准后,择优选择有资 (略) 。
一、项目概况
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实施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20 (略) 钦南区农用薄膜等主要农业投入品废弃物规范管理及新技术推广应用试点工作,内容包括:开展主要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完成农用薄膜新技术试验、农用薄膜新技术示范,农用薄膜残留调查监测,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等内容。项目经费预算*元。
二、服务要求
承担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20 (略) 钦南区农用薄膜等主要农业投入品废弃物规范管理及新技术推广应用试点工作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提交报价材料
1、招标代理费用报价单
2、附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需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有关资质证明,
4、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证明。
四、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提交密封材料两份,并于2024年6月23日前提交钦南区农业农村局(地点:钦南湾大道24号;联系电话:0777-*;联系人:李选妍*)。该报价一经钦南区农业农村局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在满足要求、服务质量相等下,以合理低价方式选择招标代理单位。
五、签约方的报价单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报价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本局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钦南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9日
附件2
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20 (略) 钦南区农用薄膜等主要农业投入品废弃物规范管理及新技术推广应用试点工作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单
项目 | 服务要求 | 单价(万元) | 金额(万元) |
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20 (略) 钦南区农用薄膜等主要农业投入品废弃物规范管理及新技术推广应用试点工作项目 | 承担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20 (略) 钦南区农用薄膜等主要农业投入品废弃物规范管理及新技术推广应用试点工作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 ||
报价合计(小写):元 | 报价合计(大写):元整 |
报价单位全称(盖章):
报价单位负责人签名:
报价单位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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