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漳港海蚌”产品运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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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漳港海蚌”产品运营招标公告

“长乐漳港海蚌”产品运营进行方案征集公告


“长乐漳港海蚌”产品运营进行方案征集公告

福建中 (略) (略) 长乐区振兴- (略)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乐漳港海蚌”产品运营进行方案征集,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方案征集。

项目名称:“长乐漳港海蚌”产品运营

项目编号:ZCXZB2024-F021

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长乐漳港海蚌”产品运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捕捞或采购、产品检测检验、产品物流运输、产品销售(含线上与线下销售、产品渠道销售商的开发、终端客户的建立等)、品牌运营管理、品牌推广(含品牌策划、广告设计及发布、参加专业展会推广产品、召开产品发布会等)等与产品运营、销售有关的一切事务。

二、运营方案征集需求:详见公告附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1、设计方案文件(1正、3副,胶装,并加盖公章)包含的内容如下: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3)委托代理人(非法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5)其他技术资料

(6)其他商务条件

(7)启动资金详细报价表:须体现合作期限、预算收益主要来源清单以及收益的支配(单价、合价)

2、运营方案文件(1正3副)、电子文档1份全部装入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封面写明单位、商务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3、本次征集为参与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征集单位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参与单位自行承担其参加征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接受者请勿参与本项目征集。在参与单位递交征集响应文件的同时,视为已接受本条款规定。

4、采购人对本项目有保密要求。参与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或人员提供设计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如违反,必须赔偿因此造成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所有损失,且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5、各参与单位所提交方案涉及的知识产权、版权等归参与单位所有,经征集单位采纳后征集单位有权使用,征集单位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6、本次征集仅为项目招标前期调研,并非招标邀约,征集结果将作为确定招标技术参数参考使用。

四、方案提交要求

1、方案提交截止时间:**日17:30,请在此时间之前将书面方 (略) 晋安区南平东路58号浮村新城2区11号附楼二层福建中 (略) 。逾期递交的方案不予接收。

2、递交方案时须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递交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无需提供)和法定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五、方案评审

征集的方案将结合采购单位的实际的使用需求,选出最佳方案作为本采购项目的基本方案的参考,若提供的参数低于采购人提供的参数标准,不被推荐为中选方案;若中选的方案部分参数不符合项目实际或采购人需求,采购人有权进行深化和修改。且被选出的最佳方案也不作为确定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的依据。

六、预算金额:

招标人可向中标人提供项目运营投资初始启动资金,由参与方案征集单位进行报价(报价测算中须体现收益主要来源清单以及收益的支配),中标人须承诺在三年内分期返还运营投资初始启动资金,中标人对该投资款应当设立专门账户仅能用于本项目使用。

(注:以上提及的中标人为后续公开招标选定的运营商,非本次方案征集被选中的参与单位)

七、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长乐区振兴- (略)

地址: (略) 长乐区航城街道会堂路158号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591-*

代理机构:福建中 (略)

地址: (略) 晋安区南平东路58号浮村新城2区11号附楼二层

电话:0591-*

联系人:王海琳、张晓燕、王珊珊

电子信箱:*@*63.com

“长乐漳港海蚌”产品运营进行方案征集公告


“长乐漳港海蚌”产品运营进行方案征集公告

福建中 (略) (略) 长乐区振兴- (略)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乐漳港海蚌”产品运营进行方案征集,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方案征集。

项目名称:“长乐漳港海蚌”产品运营

项目编号:ZCXZB2024-F021

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长乐漳港海蚌”产品运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捕捞或采购、产品检测检验、产品物流运输、产品销售(含线上与线下销售、产品渠道销售商的开发、终端客户的建立等)、品牌运营管理、品牌推广(含品牌策划、广告设计及发布、参加专业展会推广产品、召开产品发布会等)等与产品运营、销售有关的一切事务。

二、运营方案征集需求:详见公告附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1、设计方案文件(1正、3副,胶装,并加盖公章)包含的内容如下: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3)委托代理人(非法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5)其他技术资料

(6)其他商务条件

(7)启动资金详细报价表:须体现合作期限、预算收益主要来源清单以及收益的支配(单价、合价)

2、运营方案文件(1正3副)、电子文档1份全部装入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封面写明单位、商务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3、本次征集为参与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征集单位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参与单位自行承担其参加征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接受者请勿参与本项目征集。在参与单位递交征集响应文件的同时,视为已接受本条款规定。

4、采购人对本项目有保密要求。参与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或人员提供设计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如违反,必须赔偿因此造成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所有损失,且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5、各参与单位所提交方案涉及的知识产权、版权等归参与单位所有,经征集单位采纳后征集单位有权使用,征集单位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6、本次征集仅为项目招标前期调研,并非招标邀约,征集结果将作为确定招标技术参数参考使用。

四、方案提交要求

1、方案提交截止时间:**日17:30,请在此时间之前将书面方 (略) 晋安区南平东路58号浮村新城2区11号附楼二层福建中 (略) 。逾期递交的方案不予接收。

2、递交方案时须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递交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无需提供)和法定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五、方案评审

征集的方案将结合采购单位的实际的使用需求,选出最佳方案作为本采购项目的基本方案的参考,若提供的参数低于采购人提供的参数标准,不被推荐为中选方案;若中选的方案部分参数不符合项目实际或采购人需求,采购人有权进行深化和修改。且被选出的最佳方案也不作为确定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的依据。

六、预算金额:

招标人可向中标人提供项目运营投资初始启动资金,由参与方案征集单位进行报价(报价测算中须体现收益主要来源清单以及收益的支配),中标人须承诺在三年内分期返还运营投资初始启动资金,中标人对该投资款应当设立专门账户仅能用于本项目使用。

(注:以上提及的中标人为后续公开招标选定的运营商,非本次方案征集被选中的参与单位)

七、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长乐区振兴- (略)

地址: (略) 长乐区航城街道会堂路158号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591-*

代理机构:福建中 (略)

地址: (略) 晋安区南平东路58号浮村新城2区11号附楼二层

电话:0591-*

联系人:王海琳、张晓燕、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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