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6.0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司法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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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6.0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司法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6.0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司法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7:0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 ¥3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贺丹、周孟超、*春来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青羊区文武路13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赵老师 *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 (略)
代理机构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 (略) 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贺丹、周孟超、*春来*
项目概况

“6.0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司法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2

项目名称:“6.0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司法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5,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签订合同后,供应商应在90个工作日内出具三份纸质司法会计鉴定意见及相关电子文档 。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完成的,供应商应提前15个工作日告知采购人,协商解决。司法会计鉴定意见出具后,至本案终审判决前,供应商需继续提供部分文字修改、数据修正、部分审计内容细化明确等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采购品目:C* 会计鉴证服务;

采购监督机构: (略) 财政局,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8-*,地址: (略) 锦城大道3 (略) 市级机关第三办公区2号楼11/12层

采购计划号:*31839[2024]02983;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95,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95,000.0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青羊区文武路136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 (略) 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贺丹、周孟超、*春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丹、周孟超、*春来

电话:*

四川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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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6.0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司法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7:0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 ¥3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贺丹、周孟超、*春来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青羊区文武路13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赵老师 *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 (略)
代理机构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 (略) 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贺丹、周孟超、*春来*
项目概况

“6.0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司法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2

项目名称:“6.0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司法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5,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签订合同后,供应商应在90个工作日内出具三份纸质司法会计鉴定意见及相关电子文档 。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完成的,供应商应提前15个工作日告知采购人,协商解决。司法会计鉴定意见出具后,至本案终审判决前,供应商需继续提供部分文字修改、数据修正、部分审计内容细化明确等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采购品目:C* 会计鉴证服务;

采购监督机构: (略) 财政局,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8-*,地址: (略) 锦城大道3 (略) 市级机关第三办公区2号楼11/12层

采购计划号:*31839[2024]02983;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95,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95,000.0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青羊区文武路136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 (略) 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贺丹、周孟超、*春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丹、周孟超、*春来

电话:*

四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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