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霞浦县长春镇2024年堤防隐患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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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霞浦县长春镇2024年堤防隐患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霞浦县长春镇2024年堤防隐患整治工程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霞浦县 公告时间 **日 17:0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 (略) 霞浦县松港街道东昇社区山河路1号蔚蓝尊品1号楼2101室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略) ( (略) 霞浦县松港街道东昇社区山河路1号蔚蓝尊品1号楼2101室 )
预算金额 ¥2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霞浦县长春镇镇直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阮先生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1幢1梯15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先生 *

项目概况

霞浦县长春镇2024年堤防隐患整治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 (略) 霞浦县松港街道东昇社区山河路1号蔚蓝尊品1号楼2101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YY}*

项目名称:霞浦县长春镇2024年堤防隐患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1

1-1

霞浦县长春镇2024年堤防隐患整治工程

1(项)

*

*

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 (略) 霞浦县松港街道东昇社区山河路1号蔚蓝尊品1号楼2101室 )

方式:现场或网络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霞浦县松港街道东昇社区山河路1号蔚蓝尊品1号楼2101室 )

五、开启

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霞浦县松港街道东昇社区山河路1号蔚蓝尊品1号楼2101室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期限内,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传真或邮寄、发邮件(*@*q.com)至我公司。且 (略) (略) 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略) (略)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招标文件编号:ND{YY}*

项目名称:霞浦县长春镇2024年堤防隐患整治工程

报名公司名称: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合同包1

手机: 电话: 传真:

是否需要邮寄: 邮寄地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     

地址:霞浦县长春镇镇直路6号        

联系方式:阮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1幢1梯1504室            

联系方式:陈先生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霞浦县长春镇2024年堤防隐患整治工程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霞浦县 公告时间 **日 17:0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 (略) 霞浦县松港街道东昇社区山河路1号蔚蓝尊品1号楼2101室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略) ( (略) 霞浦县松港街道东昇社区山河路1号蔚蓝尊品1号楼2101室 )
预算金额 ¥2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霞浦县长春镇镇直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阮先生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1幢1梯15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先生 *

项目概况

霞浦县长春镇2024年堤防隐患整治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 (略) 霞浦县松港街道东昇社区山河路1号蔚蓝尊品1号楼2101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YY}*

项目名称:霞浦县长春镇2024年堤防隐患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1

1-1

霞浦县长春镇2024年堤防隐患整治工程

1(项)

*

*

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 (略) 霞浦县松港街道东昇社区山河路1号蔚蓝尊品1号楼2101室 )

方式:现场或网络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霞浦县松港街道东昇社区山河路1号蔚蓝尊品1号楼2101室 )

五、开启

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霞浦县松港街道东昇社区山河路1号蔚蓝尊品1号楼2101室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期限内,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传真或邮寄、发邮件(*@*q.com)至我公司。且 (略) (略) 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略) (略)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招标文件编号:ND{YY}*

项目名称:霞浦县长春镇2024年堤防隐患整治工程

报名公司名称: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合同包1

手机: 电话: 传真:

是否需要邮寄: 邮寄地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     

地址:霞浦县长春镇镇直路6号        

联系方式:阮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1幢1梯1504室            

联系方式:陈先生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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