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关于选聘东方市2024年度拟供应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承担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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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关于选聘东方市2024年度拟供应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承担单位的公告

(略) 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关 (略) 2024年度拟供应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

状况调查技术承担单位的公告


(略) 2024年度拟供应重点建设用地的安全利用工作,确保不出现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违法开发情况,现就公开选聘东出让2024-18号地块一、东出让2024-26号地块一和东出让2024-2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技术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东出让2024-18号(含地块一和地块二)宗 (略) 建设南路东侧、利民路北侧,面积共3274.79平方米。其中东出让2024-18号地块一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面积为789.36平方米。

(二)东出让2024-26号(含地块一和地块二)宗 (略) 建设南路东侧、利民路北侧,面积共4398.00平方米。其中东出让2024-26号地块一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面积为3010.47平方米。

(三)东出让2024-27号宗地位于建设南路东侧、利民路北侧,面积为2413.0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二、选聘单位

(略) 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三、服务内容

完成东出让2024-18号地块一、东出让2024-26号地块一和东出让2024-2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工作。

四、报名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行业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行业道德和商业信誉。

(四)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总服务费控制价及报价要求

东出让2024-18号地块一、东出让2024-26号地块一和东出让2024-2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总服务费控制价共计人民币36,000.00元。报名单位的报价不得高于服务费控制价,报价下浮率须在0-20%之间。

六、报名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和技术人员配备表。

(二)报价函(须清楚注明投标的项目名称、报价金额及下浮率,数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须独立密封,各封口衔接处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证明材料(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所有报名材料应逐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密封(属于复印件的,报名时现场提供原件核验);受委托到现场报名人员须为本企业员工,提供身份证原件核验,原件核验后现场归还;谢绝联合报名;严禁采用虚假资料或信息参加报名,一经发现查实,按程序取消报名资格并给予通报。

七、评选程序及方法

(一)评选小组按照以下方法进行评选:

根据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的有效报价计算平均报价。通过资格审核且最接近平均报价者为中选单位。

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相同并最接近平均价,则现场随机抽取中选单位。如有效报价单位少于3家(不含)时,则以最低有效报价确定中选单位。如有效报价单位多于5家(不含)时,则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再计算平均报价。

(二)选聘单位将评选 (略) 资规局审议。

(三) (略) 资规局将通过审议的选定结果在原发布公告媒体上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由选聘单位与选定的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八、报名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日至**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址: (略) 东方大道23号环发 (略) 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东方中学对面)。

(三)联系人:梁女士,电话:0898-*。



(略) 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日

(略) 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关 (略) 2024年度拟供应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

状况调查技术承担单位的公告


(略) 2024年度拟供应重点建设用地的安全利用工作,确保不出现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违法开发情况,现就公开选聘东出让2024-18号地块一、东出让2024-26号地块一和东出让2024-2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技术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东出让2024-18号(含地块一和地块二)宗 (略) 建设南路东侧、利民路北侧,面积共3274.79平方米。其中东出让2024-18号地块一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面积为789.36平方米。

(二)东出让2024-26号(含地块一和地块二)宗 (略) 建设南路东侧、利民路北侧,面积共4398.00平方米。其中东出让2024-26号地块一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面积为3010.47平方米。

(三)东出让2024-27号宗地位于建设南路东侧、利民路北侧,面积为2413.0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二、选聘单位

(略) 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三、服务内容

完成东出让2024-18号地块一、东出让2024-26号地块一和东出让2024-2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工作。

四、报名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行业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行业道德和商业信誉。

(四)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总服务费控制价及报价要求

东出让2024-18号地块一、东出让2024-26号地块一和东出让2024-2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总服务费控制价共计人民币36,000.00元。报名单位的报价不得高于服务费控制价,报价下浮率须在0-20%之间。

六、报名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和技术人员配备表。

(二)报价函(须清楚注明投标的项目名称、报价金额及下浮率,数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须独立密封,各封口衔接处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证明材料(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所有报名材料应逐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密封(属于复印件的,报名时现场提供原件核验);受委托到现场报名人员须为本企业员工,提供身份证原件核验,原件核验后现场归还;谢绝联合报名;严禁采用虚假资料或信息参加报名,一经发现查实,按程序取消报名资格并给予通报。

七、评选程序及方法

(一)评选小组按照以下方法进行评选:

根据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的有效报价计算平均报价。通过资格审核且最接近平均报价者为中选单位。

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相同并最接近平均价,则现场随机抽取中选单位。如有效报价单位少于3家(不含)时,则以最低有效报价确定中选单位。如有效报价单位多于5家(不含)时,则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再计算平均报价。

(二)选聘单位将评选 (略) 资规局审议。

(三) (略) 资规局将通过审议的选定结果在原发布公告媒体上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由选聘单位与选定的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八、报名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日至**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址: (略) 东方大道23号环发 (略) 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东方中学对面)。

(三)联系人:梁女士,电话: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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