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新能源汽车超充站建设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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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新能源汽车超充站建设合作伙伴

比选公告

征集新能源汽车超充站建设合作伙伴


1. 项目集资人

本比选项目征集新能源汽车超充站建设合作伙伴比选人为 (略) (略)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地点: (略) 璧山区。

2.2项目规模:

2.2.1主要内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璧山区新能源超充站合作伙伴投资人,总投资不低于4000.00万元,共计建设25座新能源汽车超充站。必好城运按照停车场收益划分高效、低效停车场,其中新能源汽车超充站在高效停车场布局数量不超过整体合作建设数量40%;合作伙伴需全额投资不低于4000万元在合作协议签署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选定的25座新能源汽车超充站点建设。

2.2.2合作规则:

(一)建站要求。2024年12月底前完成18座新能源汽车超充站建设,2025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25座新能源汽车超充站建设,每一批次超充站建设数量不低于5个,每座超充站至少配备1个超充桩,且每个站点 (略)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 (略) 超充基础设施技术指南(2024)〉的通知》的建设标准。

(二)合作模式。按照“保底收益+充电服务费分成”的模式进行合作。**日前,合作伙伴需按照低效停车场不低于100元/月/车位的车位固定租赁收益+不低于8%充电服务费分成、高效停车场不低于150元/月/车位的车位固定租赁收益+不低于8%充电服务费分成的方式向必好城运分配收益;**日起,高效停车场、低效停车场均按照不低于150元/月/车位的车位固定租赁收益+不低于10%充电服务费分成的方式向必好城运分配收益,且单车位平均收益不低于350元/月,若不足350元/月,则由合作伙伴补足。

(三)设备供应。合作伙伴原则上应向必好城运采购充电站建设所需电缆分支箱、电力电缆附件、环网柜、SMC电气设备箱体、充电桩、充电堆等电力电气设备,采购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

(四)施工要求。每一批次超充站启动建设前需经必好城运书面同意,建设过程 (略) 政绿化、道路占用及维护等相关手续由合作伙伴自行负责。

2.3 比选征集范围:所示范围的全部项目内容以及比选文件中补充的项目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4 合作期:合作协议签署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25座新能源汽车超充站点建设,合作运营期限为:10年。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比选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诚实、守信;

3.1.3 具有良好的资金、财政状况,完备售后服务能力;

3.1.4 没有重大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比选申请人,请于**日---**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恒 (略) 持《竞争性比选报名表》报名。

4.2 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比选申请文件才被接受:

4.2.1按时到重庆恒 (略) 报名,并递交《竞争性比选报名表》。

4.2.2按时到开标地点递交了比选申请文件。

5.比选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0时30分,地点为:重庆恒 (略) 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 (略)

地址: (略) 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

**日


比选公告

征集新能源汽车超充站建设合作伙伴


1. 项目集资人

本比选项目征集新能源汽车超充站建设合作伙伴比选人为 (略) (略)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地点: (略) 璧山区。

2.2项目规模:

2.2.1主要内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璧山区新能源超充站合作伙伴投资人,总投资不低于4000.00万元,共计建设25座新能源汽车超充站。必好城运按照停车场收益划分高效、低效停车场,其中新能源汽车超充站在高效停车场布局数量不超过整体合作建设数量40%;合作伙伴需全额投资不低于4000万元在合作协议签署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选定的25座新能源汽车超充站点建设。

2.2.2合作规则:

(一)建站要求。2024年12月底前完成18座新能源汽车超充站建设,2025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25座新能源汽车超充站建设,每一批次超充站建设数量不低于5个,每座超充站至少配备1个超充桩,且每个站点 (略)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 (略) 超充基础设施技术指南(2024)〉的通知》的建设标准。

(二)合作模式。按照“保底收益+充电服务费分成”的模式进行合作。**日前,合作伙伴需按照低效停车场不低于100元/月/车位的车位固定租赁收益+不低于8%充电服务费分成、高效停车场不低于150元/月/车位的车位固定租赁收益+不低于8%充电服务费分成的方式向必好城运分配收益;**日起,高效停车场、低效停车场均按照不低于150元/月/车位的车位固定租赁收益+不低于10%充电服务费分成的方式向必好城运分配收益,且单车位平均收益不低于350元/月,若不足350元/月,则由合作伙伴补足。

(三)设备供应。合作伙伴原则上应向必好城运采购充电站建设所需电缆分支箱、电力电缆附件、环网柜、SMC电气设备箱体、充电桩、充电堆等电力电气设备,采购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

(四)施工要求。每一批次超充站启动建设前需经必好城运书面同意,建设过程 (略) 政绿化、道路占用及维护等相关手续由合作伙伴自行负责。

2.3 比选征集范围:所示范围的全部项目内容以及比选文件中补充的项目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4 合作期:合作协议签署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25座新能源汽车超充站点建设,合作运营期限为:10年。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比选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诚实、守信;

3.1.3 具有良好的资金、财政状况,完备售后服务能力;

3.1.4 没有重大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比选申请人,请于**日---**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恒 (略) 持《竞争性比选报名表》报名。

4.2 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比选申请文件才被接受:

4.2.1按时到重庆恒 (略) 报名,并递交《竞争性比选报名表》。

4.2.2按时到开标地点递交了比选申请文件。

5.比选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0时30分,地点为:重庆恒 (略) 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 (略)

地址: (略) 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

联系人: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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