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湾医院排污自行检测及污水处理设备运行维护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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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杭州湾医院排污自行检测及污水处理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NBITC-*XB采购类型:询比采购发布时间:**... *.jpg

宁波市杭州湾医院排污自行检测及污水处理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日

受采购人委托, (略) (略) (略) (略) 排污自行检测及污水处理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公告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以非招标方式采购。

一、项目编号:NBITC-*XB

项目名称: (略) (略) 排污自行检测及污水处理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二、项目名称、数量/服务期限、预算价、采购需求摘要:

子包

子包名称

服务期限

预算价

主要采购需求

1

排污自行检测服务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9万元/3年

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2

污水处理设备运行维护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7万元/年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通过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的方式获取。

4.2采购文件发售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17时00止(北京时间0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4.3采购文件售价为每子包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采购文件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供应商购 (略) 网站免费注册,成功后才能正常购买(今后即可直接购买),注册程序详见网站首页要求,供应商可通过网上或微信方式购买。网上方式购买: (略) 网站http://**,进入“非招标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微信方式购买: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国招”, (略) 网站首页公布的二维码。

购买费用的支付可选择微信或者支付宝。为了保护供应商信息,防止串通响应,规定同一支付人对同一个子包只能扫码支付一次,如多次支付,经查实只认定第一次支付有效,其后的支付购买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支付人自己承担。

4.5购买联系电话:0574-*。

五、采购活动有关内容及说明: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为:**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略) (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1155号)

3、报价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时间以响应文件邮寄到达签收时间为准。评审中需要报价人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将通过与报价人微信视频、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作出。

邮寄地址为: (略) (略) 住院楼3楼西后勤保障科(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1155号);

收件人:韩老师

联系方式:0574-*

请各报价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询比采购要求的或因邮寄延误等造成响应文件无法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指定地点的,造成报价人无法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后果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负。

5.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所有响应 (略) (略) 现场进行询比采购活动。

采用邮寄方式送达响应文件或供应商未到达开启现场的视同该报价人默认开启过程,不得事后对开启过程提出任何异议。

5.5评审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代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和传真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q.com 传真:0574-*

5.6报价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电话、微信号,并请在开启时间至告知评审结果前保持以上联系方式沟通畅通,否则因此影响报价人参与询比或报价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后果,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六、其他注意事项:/。

采购人: (略) (略)

联系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1155号

联 系 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574-*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联系人:姜春辉、王媛、邓牟雪

联系电话:0574-*、*

传真: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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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日

受采购人委托, (略) (略) (略) (略) 排污自行检测及污水处理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公告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以非招标方式采购。

一、项目编号:NBITC-*XB

项目名称: (略) (略) 排污自行检测及污水处理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二、项目名称、数量/服务期限、预算价、采购需求摘要:

子包

子包名称

服务期限

预算价

主要采购需求

1

排污自行检测服务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9万元/3年

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2

污水处理设备运行维护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7万元/年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通过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的方式获取。

4.2采购文件发售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17时00止(北京时间0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4.3采购文件售价为每子包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采购文件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供应商购 (略) 网站免费注册,成功后才能正常购买(今后即可直接购买),注册程序详见网站首页要求,供应商可通过网上或微信方式购买。网上方式购买: (略) 网站http://**,进入“非招标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微信方式购买: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国招”, (略) 网站首页公布的二维码。

购买费用的支付可选择微信或者支付宝。为了保护供应商信息,防止串通响应,规定同一支付人对同一个子包只能扫码支付一次,如多次支付,经查实只认定第一次支付有效,其后的支付购买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支付人自己承担。

4.5购买联系电话:0574-*。

五、采购活动有关内容及说明: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为:**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略) (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1155号)

3、报价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时间以响应文件邮寄到达签收时间为准。评审中需要报价人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将通过与报价人微信视频、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作出。

邮寄地址为: (略) (略) 住院楼3楼西后勤保障科(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1155号);

收件人:韩老师

联系方式:0574-*

请各报价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询比采购要求的或因邮寄延误等造成响应文件无法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指定地点的,造成报价人无法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后果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负。

5.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所有响应 (略) (略) 现场进行询比采购活动。

采用邮寄方式送达响应文件或供应商未到达开启现场的视同该报价人默认开启过程,不得事后对开启过程提出任何异议。

5.5评审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代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和传真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q.com 传真:0574-*

5.6报价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电话、微信号,并请在开启时间至告知评审结果前保持以上联系方式沟通畅通,否则因此影响报价人参与询比或报价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后果,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六、其他注意事项:/。

采购人: (略) (略)

联系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1155号

联 系 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574-*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联系人:姜春辉、王媛、邓牟雪

联系电话:0574-*、*

传真: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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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日

受采购人委托, (略) (略) (略) (略) 排污自行检测及污水处理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公告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以非招标方式采购。

一、项目编号:NBITC-*XB

项目名称: (略) (略) 排污自行检测及污水处理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二、项目名称、数量/服务期限、预算价、采购需求摘要:

子包

子包名称

服务期限

预算价

主要采购需求

1

排污自行检测服务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9万元/3年

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2

污水处理设备运行维护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7万元/年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通过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的方式获取。

4.2采购文件发售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17时00止(北京时间0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4.3采购文件售价为每子包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采购文件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供应商购 (略) 网站免费注册,成功后才能正常购买(今后即可直接购买),注册程序详见网站首页要求,供应商可通过网上或微信方式购买。网上方式购买: (略) 网站http://**,进入“非招标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微信方式购买: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国招”, (略) 网站首页公布的二维码。

购买费用的支付可选择微信或者支付宝。为了保护供应商信息,防止串通响应,规定同一支付人对同一个子包只能扫码支付一次,如多次支付,经查实只认定第一次支付有效,其后的支付购买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支付人自己承担。

4.5购买联系电话:0574-*。

五、采购活动有关内容及说明: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为:**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略) (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1155号)

3、报价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时间以响应文件邮寄到达签收时间为准。评审中需要报价人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将通过与报价人微信视频、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作出。

邮寄地址为: (略) (略) 住院楼3楼西后勤保障科(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1155号);

收件人:韩老师

联系方式:0574-*

请各报价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询比采购要求的或因邮寄延误等造成响应文件无法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指定地点的,造成报价人无法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后果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负。

5.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所有响应 (略) (略) 现场进行询比采购活动。

采用邮寄方式送达响应文件或供应商未到达开启现场的视同该报价人默认开启过程,不得事后对开启过程提出任何异议。

5.5评审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代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和传真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q.com 传真:0574-*

5.6报价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电话、微信号,并请在开启时间至告知评审结果前保持以上联系方式沟通畅通,否则因此影响报价人参与询比或报价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后果,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六、其他注意事项:/。

采购人: (略) (略)

联系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1155号

联 系 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574-*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联系人:姜春辉、王媛、邓牟雪

联系电话:0574-*、*

传真: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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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日

受采购人委托, (略) (略) (略) (略) 排污自行检测及污水处理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公告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以非招标方式采购。

一、项目编号:NBITC-*XB

项目名称: (略) (略) 排污自行检测及污水处理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二、项目名称、数量/服务期限、预算价、采购需求摘要:

子包

子包名称

服务期限

预算价

主要采购需求

1

排污自行检测服务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9万元/3年

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2

污水处理设备运行维护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7万元/年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通过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的方式获取。

4.2采购文件发售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17时00止(北京时间0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4.3采购文件售价为每子包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采购文件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供应商购 (略) 网站免费注册,成功后才能正常购买(今后即可直接购买),注册程序详见网站首页要求,供应商可通过网上或微信方式购买。网上方式购买: (略) 网站http://**,进入“非招标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微信方式购买: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国招”, (略) 网站首页公布的二维码。

购买费用的支付可选择微信或者支付宝。为了保护供应商信息,防止串通响应,规定同一支付人对同一个子包只能扫码支付一次,如多次支付,经查实只认定第一次支付有效,其后的支付购买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支付人自己承担。

4.5购买联系电话:0574-*。

五、采购活动有关内容及说明: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为:**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略) (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1155号)

3、报价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时间以响应文件邮寄到达签收时间为准。评审中需要报价人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将通过与报价人微信视频、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作出。

邮寄地址为: (略) (略) 住院楼3楼西后勤保障科(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1155号);

收件人:韩老师

联系方式:0574-*

请各报价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询比采购要求的或因邮寄延误等造成响应文件无法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指定地点的,造成报价人无法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后果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负。

5.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所有响应 (略) (略) 现场进行询比采购活动。

采用邮寄方式送达响应文件或供应商未到达开启现场的视同该报价人默认开启过程,不得事后对开启过程提出任何异议。

5.5评审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代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和传真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q.com 传真:0574-*

5.6报价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电话、微信号,并请在开启时间至告知评审结果前保持以上联系方式沟通畅通,否则因此影响报价人参与询比或报价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后果,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六、其他注意事项:/。

采购人: (略) (略)

联系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1155号

联 系 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574-*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联系人:姜春辉、王媛、邓牟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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