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S303线K205++942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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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县S303线K205++942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桑植县S303线K205+503-K233+942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 (略) 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 (略) 道养护资金计划的通知、湘交函[2024]6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 (略) 交通运输局以 张交计字[2023]2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桑植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建设 (略) 补助和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 桑植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略) 桑植县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工程位于桑植县人潮溪镇境内。实施桩号为K205+503-K233+942,路线总长度28.439km。四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20km/h,路基宽6.5m,路面宽5m。M10浆砌片石挡土墙,钢筋砼护栏,波形钢护栏,交通标志牌等内容。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其类别划分、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工程类别

招标工

程类别

标段号

桩号

长(公里)

工程内容

公路工程

公路

工程

-

详见施工图

28.439

片石挡土墙,钢筋砼护栏,波形钢护栏,交通标志牌等

2.3 工期要求:本项目计划总工期 90 日历天,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为: 90 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内具有 1个满足以下条件的类似施工业绩:独立完成单个合同长度不少于39.81公里的交通安全设施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施工内容必须包括钢筋混凝土护栏,波形护栏、标志标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 应 进 入 交 通 运 输 部 “ 全 国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监督 管 理 系 统 (http://**)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 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 / 个标段投标, (略) 交通运输厅评为AA级的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给予增加/个标段投标的奖励,奖励后的可投标段数不得超过本次招标工程 类别的标段总数。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 (略) 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的投标人,减少1个标段中标的机会(项目招标仅1个标段的除外)。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

条件为: (略) 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的信用等级。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招标人不 (略) 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 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

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 C 级的投标人投标。

3.6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

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或被 (略) 政府性投资建设“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略) 公共资源 交易网(网址: http://** )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 (略) 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CA 数字证书。投标人在办理 CA 数字证书时,自行 填写利益相关企业, 由电子招投标系统根据投标人填写的利益相关企业情况, 在网上 报名时自动提醒利益相关企业 已报名(如利益相关企业报名数超过可投标段数的, 自 动禁止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随机分 配标段时自动规避利益相关企业, 如因企业未如实填写利益相关企业导致利益相关企业自动分配到同一标段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2 办理完成 CA 数字认证后,请于**日-**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选择所投类别进行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该类别中具备多个标段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应在其可投标标段资格数范围内一次性购买), 完成报名。

4.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 投标 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 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 图纸每套售价 / 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集中地点:

/ ;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

5.2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 截止时间,下同)为 **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下 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 登录“电 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 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密封 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或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相

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略) 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实施操作办法(试行)》规定的: 经评审的

最低投标价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张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政府采购网、桑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项目招标接受桑植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44-*。

9. 附件

附件1:施工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10.特别提示

10.1 本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是依据《 (略)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 年版)》编制, 其中此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施工组织设计及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投标报价评审等内容,根据《 (略) 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实施操作办法(试行)》(张政办发〔2024〕9 号的规定执行。

10.2 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中标人无不可抗力放弃中标、不按期提供履约保函签订合同的,是严重的失信行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进程造成极大干扰,甚至造成投资增加或者损失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在 3 年内不接受其 (略) 域内政府性投资工程的投标。

10.3 履约担保

10.3.1 投标人应当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若该投标人中标即为其出具不可撤销和转让、见索即付履约担保的意向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履约担保的意向书格式内容不得修改,按文件范本执行。

10.3.2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金额低于最高投标限价10%以内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 同金额的10%:中标金额低于最高投标限价10%以上的,履约担保金为最高投标限价减去中标合同金额后的差额。

10.3.3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10%的,只接受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担保金额超过中标金额10%的,中标金额的10%应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形式提交,超过10%部分可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银行保函、担保保函要求在项目交付使用前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见索即付,履约担保责任至对应工程交付使用之日终止。

10.3.4 履约担保提交的期限:自中标人接获中标通知书后 7 个工作日内。(7 至 14 个工

作日,具体时间由招标人确定)

10.3.5 履约担保的使用和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当自收到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15日内开工,非不可抗力等原因不开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书后10日内无 条件退场,其全部履约担保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3年内不接受其 (略) 域内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投标。

(2)承包人关键节点工期或总工期违约超期在20日以内的,发包人不在工程进度款中扣 划违约金,也暂时不动用履约保函;工期违约超过20日的,发包人将根据合同约定动用履约保函扣划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承包人积极组织工程施工最终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了全部工程并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不计违约金,过程中扣划的违约金全额退还给承包人。

(3)如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其他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根据施工合同约定从履约保

函中扣除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或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金额的担保责任,若保函金额不足赔偿违约金, 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0.4 对在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和合同履约过程中违法违规与严重违约失信的企

业,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3 年内不 (略) 域内政府性投资工程的投标。

10.5 投标人应在投标时一并提交承诺书,承诺在本项目中未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近5年无被发包人清退出场历史(以行政监管部门的记录为准)、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情形(以行政监管部门的记录为准)。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格式内容不得修改,按文件范本执行。

10.6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 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 、法人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 (略) 咨询,咨询联系

方式:TEL:0731-* QQ:*。

10.7 其它内容(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行添加,但不得另行随意设置违背上位法、

规范性文件的条款)。

10.8 承包人委派到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后期合同谈判阶段规定的关键岗位人员等,须无条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略) 交通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交基建规〔2023〕1号),但不得低于招标人在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其费用已由承包人在投标时分摊到各子目单价中,不另行计费,考勤对象月出勤天数不得少于22天。违反上述规定由相关部门视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进行信用考评扣分,记不良记录。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桑 植 县公 路 建 设 养 护 中 心;

地 址: 桑 植 县澧 源 镇;

联 系 人:彭 女 士 ;

电 话:0744-6 2 3 19 0 8;

(2)招标代理机构:中科 (略)

地 址: (略) 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联 系 人: 周志、李伟、梁向坤;

电 话: 074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桑植县S303线K205+503-K233+942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 (略) 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 (略) 道养护资金计划的通知、湘交函[2024]6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 (略) 交通运输局以 张交计字[2023]2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桑植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建设 (略) 补助和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 桑植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略) 桑植县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工程位于桑植县人潮溪镇境内。实施桩号为K205+503-K233+942,路线总长度28.439km。四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20km/h,路基宽6.5m,路面宽5m。M10浆砌片石挡土墙,钢筋砼护栏,波形钢护栏,交通标志牌等内容。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其类别划分、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工程类别

招标工

程类别

标段号

桩号

长(公里)

工程内容

公路工程

公路

工程

-

详见施工图

28.439

片石挡土墙,钢筋砼护栏,波形钢护栏,交通标志牌等

2.3 工期要求:本项目计划总工期 90 日历天,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为: 90 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内具有 1个满足以下条件的类似施工业绩:独立完成单个合同长度不少于39.81公里的交通安全设施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施工内容必须包括钢筋混凝土护栏,波形护栏、标志标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 应 进 入 交 通 运 输 部 “ 全 国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监督 管 理 系 统 (http://**)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 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 / 个标段投标, (略) 交通运输厅评为AA级的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给予增加/个标段投标的奖励,奖励后的可投标段数不得超过本次招标工程 类别的标段总数。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 (略) 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的投标人,减少1个标段中标的机会(项目招标仅1个标段的除外)。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

条件为: (略) 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的信用等级。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招标人不 (略) 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 级、连续三年(最近第三年、

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 C 级的投标人投标。

3.6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

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或被 (略) 政府性投资建设“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略) 公共资源 交易网(网址: http://** )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 (略) 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CA 数字证书。投标人在办理 CA 数字证书时,自行 填写利益相关企业, 由电子招投标系统根据投标人填写的利益相关企业情况, 在网上 报名时自动提醒利益相关企业 已报名(如利益相关企业报名数超过可投标段数的, 自 动禁止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随机分 配标段时自动规避利益相关企业, 如因企业未如实填写利益相关企业导致利益相关企业自动分配到同一标段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2 办理完成 CA 数字认证后,请于**日-**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选择所投类别进行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该类别中具备多个标段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应在其可投标标段资格数范围内一次性购买), 完成报名。

4.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 投标 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 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 图纸每套售价 / 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集中地点:

/ ;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

5.2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 截止时间,下同)为 **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下 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 登录“电 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 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密封 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或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相

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略) 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实施操作办法(试行)》规定的: 经评审的

最低投标价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张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政府采购网、桑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项目招标接受桑植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44-*。

9. 附件

附件1:施工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10.特别提示

10.1 本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是依据《 (略)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 年版)》编制, 其中此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施工组织设计及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投标报价评审等内容,根据《 (略) 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实施操作办法(试行)》(张政办发〔2024〕9 号的规定执行。

10.2 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中标人无不可抗力放弃中标、不按期提供履约保函签订合同的,是严重的失信行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进程造成极大干扰,甚至造成投资增加或者损失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在 3 年内不接受其 (略) 域内政府性投资工程的投标。

10.3 履约担保

10.3.1 投标人应当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若该投标人中标即为其出具不可撤销和转让、见索即付履约担保的意向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履约担保的意向书格式内容不得修改,按文件范本执行。

10.3.2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金额低于最高投标限价10%以内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 同金额的10%:中标金额低于最高投标限价10%以上的,履约担保金为最高投标限价减去中标合同金额后的差额。

10.3.3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10%的,只接受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担保金额超过中标金额10%的,中标金额的10%应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形式提交,超过10%部分可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银行保函、担保保函要求在项目交付使用前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见索即付,履约担保责任至对应工程交付使用之日终止。

10.3.4 履约担保提交的期限:自中标人接获中标通知书后 7 个工作日内。(7 至 14 个工

作日,具体时间由招标人确定)

10.3.5 履约担保的使用和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当自收到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15日内开工,非不可抗力等原因不开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书后10日内无 条件退场,其全部履约担保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3年内不接受其 (略) 域内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投标。

(2)承包人关键节点工期或总工期违约超期在20日以内的,发包人不在工程进度款中扣 划违约金,也暂时不动用履约保函;工期违约超过20日的,发包人将根据合同约定动用履约保函扣划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承包人积极组织工程施工最终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了全部工程并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不计违约金,过程中扣划的违约金全额退还给承包人。

(3)如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其他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根据施工合同约定从履约保

函中扣除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或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金额的担保责任,若保函金额不足赔偿违约金, 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0.4 对在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和合同履约过程中违法违规与严重违约失信的企

业,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3 年内不 (略) 域内政府性投资工程的投标。

10.5 投标人应在投标时一并提交承诺书,承诺在本项目中未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近5年无被发包人清退出场历史(以行政监管部门的记录为准)、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情形(以行政监管部门的记录为准)。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格式内容不得修改,按文件范本执行。

10.6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 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 、法人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 (略) 咨询,咨询联系

方式:TEL:0731-* QQ:*。

10.7 其它内容(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行添加,但不得另行随意设置违背上位法、

规范性文件的条款)。

10.8 承包人委派到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后期合同谈判阶段规定的关键岗位人员等,须无条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略) 交通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交基建规〔2023〕1号),但不得低于招标人在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其费用已由承包人在投标时分摊到各子目单价中,不另行计费,考勤对象月出勤天数不得少于22天。违反上述规定由相关部门视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进行信用考评扣分,记不良记录。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桑 植 县公 路 建 设 养 护 中 心;

地 址: 桑 植 县澧 源 镇;

联 系 人:彭 女 士 ;

电 话:0744-6 2 3 19 0 8;

(2)招标代理机构:中科 (略)

地 址: (略) 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联 系 人: 周志、李伟、梁向坤;

电 话: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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