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翁城镇电源电子产业集聚区A01-09地块出让地价及其地上附属建筑物市场价值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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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翁城镇电源电子产业集聚区A01-09地块出让地价及其地上附属建筑物市场价值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关于为【翁源县翁城镇电源电子产业集聚区A01-09地块出让地价及其地上附属建筑物市场价值评估服务】公开选取【土地评估,房地产估价】机构的公告

** 17:30 , (略) 网上 (略) 为翁源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公开选取土地评估,房地产估价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 项目业主
    翁源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 采购项目名称
    翁源县翁城镇电源电子产业集聚区A01-09地块出让地价及其地上 (略) 场价值评估服务
  • 中介服务事项
    出具土地评估报告
  • 投资审批项目
  • 采购项目编码
    **
  • 项目规模

    其他

  • 项目规模说明

    详见服务内容。

  • 所需服务
    土地评估,房地产估价
  • 服务内容
    为翁源县翁城镇电源电子产业集聚区A01-09地块进行出让地价评估,并对其地上 (略) 场价值进行评估。其中:翁源县翁城镇电源电子产业集聚区A01-09地块,面积53454.7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地上附属房屋建筑结构及面积等数据以测量成果为准。
  •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1.需同时具备土地、房地产评估资质,曾经承接过相关土地出让地价评估工作,并熟悉本地区实际情况,能独立开展业务工作。2.能按照业主要求按时按质完成评估工作。 查看资质等级树
  • 备案要求说明
    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备案。
  • 其他要求说明:
  • 服务时限说明
    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金额说明
    (1)按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 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规定应收评估费的50%计收。 (2)评估费按(1)计收不足1500元/宗时,按1500元/宗计收(服务费用包含所有费用,废标评估报告作废,不支付服务费)
  •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jpg
  • 是否选取中介
  • 有无回避情况
  • 截止报名时间
    ** 17:30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翁源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登录后查看)
  • 采购需求书下载
    暂无

(略) 网上 (略) 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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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翁源县翁城镇电源电子产业集聚区A01-09地块出让地价及其地上附属建筑物市场价值评估服务】公开选取【土地评估,房地产估价】机构的公告

** 17:30 , (略) 网上 (略) 为翁源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公开选取土地评估,房地产估价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 项目业主
    翁源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 采购项目名称
    翁源县翁城镇电源电子产业集聚区A01-09地块出让地价及其地上 (略) 场价值评估服务
  • 中介服务事项
    出具土地评估报告
  • 投资审批项目
  • 采购项目编码
    **
  • 项目规模

    其他

  • 项目规模说明

    详见服务内容。

  • 所需服务
    土地评估,房地产估价
  • 服务内容
    为翁源县翁城镇电源电子产业集聚区A01-09地块进行出让地价评估,并对其地上 (略) 场价值进行评估。其中:翁源县翁城镇电源电子产业集聚区A01-09地块,面积53454.7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地上附属房屋建筑结构及面积等数据以测量成果为准。
  •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1.需同时具备土地、房地产评估资质,曾经承接过相关土地出让地价评估工作,并熟悉本地区实际情况,能独立开展业务工作。2.能按照业主要求按时按质完成评估工作。 查看资质等级树
  • 备案要求说明
    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备案。
  • 其他要求说明:
  • 服务时限说明
    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金额说明
    (1)按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 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规定应收评估费的50%计收。 (2)评估费按(1)计收不足1500元/宗时,按1500元/宗计收(服务费用包含所有费用,废标评估报告作废,不支付服务费)
  •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jpg
  • 是否选取中介
  • 有无回避情况
  • 截止报名时间
    ** 17:30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翁源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登录后查看)
  • 采购需求书下载
    暂无

(略) 网上 (略) 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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