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城街道南坑村民委员会桥头圩土名22号土地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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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城街道南坑村民委员会桥头圩土名22号土地招标公告


(略) 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 (略) 台城街道南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定于202406280900 (略) 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对台城街道南坑村民委员会桥头圩(土名)22号土地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资源类型及面积:农用地/面积353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实地面积为准) 。

2、标的物所在位置:台城街道南坑村民委员会桥头圩(土名)22号土地。

3、发包期限:10年(自**日起至**日止)。

4、交易底价:¥8000.00元/年。

5、承包款(承包款)收取方式:每年9月1日前交付当年承包款 。

6、竞投保证金:¥8000.00 元。

7、合同押金:¥8000.00元

8、资产使用范围: 无污染、土地按该地块地类依法依规种植。

9、租金递增方式:每5年为一租金递增周期,自**日起开始递增,每个递增期租金增幅为上一期租金的10% 。

10、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投

2、承包方在承包期间而产生的日常开支、债权债务、税费及其他一切开支由承包方全部承担,与发包方无关。

3、承包期间,发包方提供现有道路给承包方使用,如承包方损坏道路,必须将损坏的道路修复,否则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和扣除承包方合同押金作为修复费用。

4、承包方如需新搭建临时建筑物,必须按有关法律法规到国土、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才能搭建,其一切费用由承包方全部承担;如承包方违建,一切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5、承包期间,承包方必须按环保及安全生产要求,做好有关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工作,如承包方违反有关环保及安全生产规定,一切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6、承包方按该地块的性质和用途依法使用,不 (略) 划定禽畜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规定养殖禽畜。

7、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提前解除合同时,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内添置的不动产(包括消防、电表.水、电线路及门窗等)无偿归发包方所有。

8、承包期间如国家、 (略) 政建设征用该土地时,双方则无条件服从,并互不追究对方责任,补偿 (略) 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9、本项目如闲置/丢荒一年,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10、本项目测绘费¥900.00 元由中标人承担,费用在签订交易合同时支付。

11、项目所有临时建筑物(包括现有和承包/租方新建的临时建筑物),如相关部门要求整改或拆除,承包/租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或拆除,否则按承包/租方违约处理,发包/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整改或拆除新建的临时建筑物的所有费用由承包/租方负责。

15、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承包方承担

16、竞投会结束,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在1个月后无息退回。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三、领取资料

竞投人(单位)可于20240620日至20240626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 (略) 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四、截止报名时间:20240626日下午17时30分

五、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资源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资源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406280900分,携带相关 (略) 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凭证;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0750-*

(略) 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略) 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 (略) 台城街道南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定于202406280900 (略) 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对台城街道南坑村民委员会桥头圩(土名)22号土地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资源类型及面积:农用地/面积353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实地面积为准) 。

2、标的物所在位置:台城街道南坑村民委员会桥头圩(土名)22号土地。

3、发包期限:10年(自**日起至**日止)。

4、交易底价:¥8000.00元/年。

5、承包款(承包款)收取方式:每年9月1日前交付当年承包款 。

6、竞投保证金:¥8000.00 元。

7、合同押金:¥8000.00元

8、资产使用范围: 无污染、土地按该地块地类依法依规种植。

9、租金递增方式:每5年为一租金递增周期,自**日起开始递增,每个递增期租金增幅为上一期租金的10% 。

10、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投

2、承包方在承包期间而产生的日常开支、债权债务、税费及其他一切开支由承包方全部承担,与发包方无关。

3、承包期间,发包方提供现有道路给承包方使用,如承包方损坏道路,必须将损坏的道路修复,否则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和扣除承包方合同押金作为修复费用。

4、承包方如需新搭建临时建筑物,必须按有关法律法规到国土、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才能搭建,其一切费用由承包方全部承担;如承包方违建,一切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5、承包期间,承包方必须按环保及安全生产要求,做好有关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工作,如承包方违反有关环保及安全生产规定,一切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6、承包方按该地块的性质和用途依法使用,不 (略) 划定禽畜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规定养殖禽畜。

7、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提前解除合同时,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内添置的不动产(包括消防、电表.水、电线路及门窗等)无偿归发包方所有。

8、承包期间如国家、 (略) 政建设征用该土地时,双方则无条件服从,并互不追究对方责任,补偿 (略) 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9、本项目如闲置/丢荒一年,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10、本项目测绘费¥900.00 元由中标人承担,费用在签订交易合同时支付。

11、项目所有临时建筑物(包括现有和承包/租方新建的临时建筑物),如相关部门要求整改或拆除,承包/租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或拆除,否则按承包/租方违约处理,发包/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整改或拆除新建的临时建筑物的所有费用由承包/租方负责。

15、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承包方承担

16、竞投会结束,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在1个月后无息退回。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三、领取资料

竞投人(单位)可于20240620日至20240626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 (略) 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四、截止报名时间:20240626日下午17时30分

五、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资源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资源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406280900分,携带相关 (略) 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凭证;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0750-*

(略) 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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