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及东方大道提升改造工程用水泥稳定碎石摊铺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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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及东方大道提升改造工程用水泥稳定碎石摊铺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年度及东方大道提升改造工程用水泥稳定碎石摊铺采购项目
品目

商品混凝土

采购单位 (略) 政设施管理处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09:0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开标大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开标室01
预算金额 ¥3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亚萍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政设施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新东方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大桥南路8号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亚萍

项目概况

年度及东方大道提升改造工程用水泥稳定碎石摊铺采购项目 JSZC-*-XXDF-C2024-003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XXDF-C2024-0032

项目名称:年度及东方大道提升改造工程用水泥稳定碎石摊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标。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服务期1年内合同结算费用达到中标金额,则合同终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委托授权人在该单位2024年3月-2024年5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格式参见附件)

3.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附件)

4.投标响应单位须持有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无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6.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承担的货物采购项目由符合政策的中小企业制造,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崇川区外环东路12号2楼南侧开标室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业绩、认证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5.本项目属于非招标方式,不存在唱标环节。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在磋商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因此不公开唱标。最终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成交金额 (略) 政府采购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获得。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政设施管理处

单位地址: (略)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0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新东方 (略)

单位地址: (略) 崇川区外环东路12号2楼南侧

联系人:张亚萍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亚萍

电话:0513-*


附件: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pdf
办理政采贷和履约保函(保险)告知函.docx
年度及东方大道提升改造工程用水泥稳定碎石摊铺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公平性审查二维码.docx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水稳碎石).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年度及东方大道提升改造工程用水泥稳定碎石摊铺采购项目
品目

商品混凝土

采购单位 (略) 政设施管理处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09:0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开标大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开标室01
预算金额 ¥3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亚萍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政设施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新东方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大桥南路8号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亚萍

项目概况

年度及东方大道提升改造工程用水泥稳定碎石摊铺采购项目 JSZC-*-XXDF-C2024-003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XXDF-C2024-0032

项目名称:年度及东方大道提升改造工程用水泥稳定碎石摊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标。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服务期1年内合同结算费用达到中标金额,则合同终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委托授权人在该单位2024年3月-2024年5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格式参见附件)

3.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附件)

4.投标响应单位须持有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无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6.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承担的货物采购项目由符合政策的中小企业制造,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崇川区外环东路12号2楼南侧开标室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业绩、认证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5.本项目属于非招标方式,不存在唱标环节。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在磋商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因此不公开唱标。最终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成交金额 (略) 政府采购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获得。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政设施管理处

单位地址: (略)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0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新东方 (略)

单位地址: (略) 崇川区外环东路12号2楼南侧

联系人:张亚萍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亚萍

电话:0513-*


附件: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pdf
办理政采贷和履约保函(保险)告知函.docx
年度及东方大道提升改造工程用水泥稳定碎石摊铺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公平性审查二维码.docx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水稳碎石).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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